第二章 商业外观多重保护之现有法律分析 或者整体印象上相近,即使其附属部分不近似或根本不同,或者知名商品 特有文字、图形或其排列组合部分方面存在细微无实质性差别,也可以认 定为仿冒行为。第三,通过异时、异地分别在总体上观察不易区分的,也 应当认定为“近似”。 图 2-4 涉案车辆外观对比图 商业外观相关问题一直是学界讨论的主题之一,通过本书对商业外观 现状以及问题作了论述和梳理,并且希望提出的完善实体法法条以及改进 程序设置两个角度之建议对于这一问题的解决具有实质性的作用。 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