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2 - 商业外观之多重法律保护问题研究
P. 52

R  商业外观之多重法律保护问题研究
              esearch on the Multiple Legal Protection Issues of Trade Dress




               群的同时,也不免陷入重叠保护的嫌疑中。

                   二、商业外观获得保护期限的重叠


                   《著作权法》保护期是著作权制度的重要内容。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
               财产权,根据作品性质和著作权主体不同,保护规定如下:
                   (一)作者为公民的期限

                   当作品为独创作品时,期限为作者生前加死后 50 年,具体至作者死
               后第 50 年的 12 月 31 日;当作品为合作作品时,期限为最后一位作者生
               前加死后 50 年,具体至最后一位作者死后第 50 年的 12 月 31 日。
                   (二)作者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期限
                   此时《著作权法》对它的保护为 50 年,具体截止日期同上;但是无

               论是独创还是合作作品,当创作完成之日 50 年以内未有发表的,此时作
               品自动进入公有领域。
                   (三)特殊作品的期限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或摄影作品,保护期为
               50 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 50 年的 12 月 31 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
               后 50 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以其使
               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品首次发表后 50 年。这里的作者“身份
               不明”,多指作品因以假名、笔名、化名或者未署名发表,难以确定作者

               身份情况。如在 50 年内确定了作者,则其著作权的保护期按所述之规定。
                   由于商业外观在《著作权法》中的规定状态为基本空白,且实用艺
               术作品的保护在《著作权法》中尚未作规定,因此并不存在与其他相关法
               律重叠的问题,在适当时候反而需要立法加以补充。根据《专利法》第 5

               章: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中第 42 条的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
               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
               日计算。”43 条:“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
               第 44 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一)没有

               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专利





            44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