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3 - 商业外观之多重法律保护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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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商业外观现有多重法律保护的不足
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根据《商标法》,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 10 年,在期满后 12 个月内可
以续展,并且续展手续还有 12 个月的宽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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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商标法》,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 10 年,在期满后 12 个月内
可以续展,并且续展手续还有 12 个月的宽限期。
以上均为各部法律对相应对象的保护期限,似乎并不存在问题。而且
某些商业外观在本法期限届满进入公有领域后,还有可能继续获得《反不
正当竞争法》的保护,似乎更是完美的对接。但是当一项商业外观存在法
条竞合适的冲突保护时,或者在据中国《专利法》保护期限为 20 年,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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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美国《专利法》第 4 节第 41 条(a)项 3b 项:颁发专利证书,有效期
三年六个月每件十元;七年每件二十元;十四年每年三十元这种保护期可
由申请人自由选择的情况下,可以设想一项中美合作的专利应当如何计算
保护期限可能都需要详细分类计算。
三、不同国家、地区间差异招致混乱
随着科技的迅猛发展,世界已经缩小为一个地球村。虽然在国际法
上有关于冲突规范和准据法的选择标准,但是由于法系、法律规定的不同
导致各个国家之间在处理纠纷时仍然面临各种挑战。大众所熟知的瑞士
军刀就是一个例子。“瑞士军刀” 以其“红底十字”标志为国人熟知,
但是在军刀之外的周边产品中市场潜力巨大。箱包中维氏旗下品牌威戈
“Wenger”“Swissgear”等品牌更是数不胜数。由于历史原因,过去瑞
a 参见《商标法》第 4 章:注册商标的续展、变更、转让和使用许可:
第 39 条: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 40 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
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限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
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b See(b)MAINTENANCE FEES.—The Director shall charge the following fees for maintaining in force
all patents based on applications filed on or after December 12,1980:
(1)3 years and 6 months after grant,$900.
(2)7 years and 6 months after grant,$2300.
(3)11 years and 6months after grant,$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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