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7 - 道路交通管理法律规制研究——以事故及违法处理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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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交警执法监督体系的完善
第四章 交警执法监督体系的完善
第一节 交警执法规范化建设要素
一、法制化建设
法制化建设是交警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最基本要素。交通警察法制建设是指交
通警察机构在执法阶段之中,要求根据中国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机制办事。要依
法依规办事,做好公安交通警察执法作业,维护交通警察执法阶段的形象。交通
警察执法规范化建设需要交通警察机构根据法律规定、机构规章机制、内部规章
机制等实施规范化业务活动,并借助法制化建设将规范化业务活动合法化,做到
有法可循、有法可依,保护其不受侵犯伤害以及受个人缘由影响。交通警察法制
建设能够展示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按照交通警察机构的性质和特性,在法定区
间之内规范交通警察执法和活动,涉及内部组织部署、交通警察待遇、福利等辅
助条件;二是交通警察机构要求执法在执法阶段之中依法办事,大力规范执法行
为,提高执法质量,公正执法,维护公平正义。
二、程序化建设
程序化建设是交通警察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也是最能展示交通警察团队
性质的核心要素。交通警察团队程序是交通警察在常规作业和任务执行阶段之中,
根据程序进行执法,能够有效规避执法不当导致的伤害。这就要求我们在执法办
案中,必须做到程序与实体并重,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事实是靠证据
来证实的,而证据必须依靠严密的法定程序去搜集获得,才能保证证据的合法性
和真实性,真实合法的证据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只有程序规范,才能保证实体
合法。可以说,程序化建设是交通警察规范化建设的保障。
三、科学化建设
科学化建设要求是交通警察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内在必要。交通警察团队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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