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2 - 一个斯芬克斯之谜的解读——东西方对立的传统文化(一)
P. 142
一个斯芬克斯之谜的解读
——东西方对立的传统文化(一)
确立的现实以及由此开始的其政治内部民主向着专制转化从而专制成长到的那一特定
程度的现实是清晰的。
法律本质上是维护个人权利的社会依据。作为民主产物的法所显示的或所给予
个人的权利,其大小是与社会政治内部民主所处于的强弱程度性密切地联系在一起
的。强大的民主决定的法,是维护个人权利至上性的法,弱化了的民主从而法,则使
人的权利走向了弱化;这是逻辑的必然。而所谓中世纪法律“强调人民服从国家的
权力”“17、18 世纪法律精神是个人的权利”“到 20 世纪后法律更强调保护社会利
益”,正是社会政治内部矛盾的那一民主所处于的强弱不同的现实的必然产物,是社
会政治内部那一民主所处于的不同量的现实,决定了法律所赋予人们那一不同的权
利。就“17、18 世纪法律精神是个人的权利”“进入 20 世纪后,法律不仅注意保护
个人权利,而且更强调保护社会利益”这一现象中,资本主义社会政治内部民主向着
专制转化的客观规律性是显然的。
法是民主的产物,是社会政治内部民主处于强大的现实(这个强大是一个量、一
个范围)决定了法的产生。这正如是社会政治内部专制的强大性决定了道德的产生一
样。和任何事物一样,社会也是一个向着自身对立面转化的过程,这个转化即是其政
治内部矛盾的主次转化。比如或专制向着民主的转化、或民主向着专制的转化。事物
内部矛盾双方是互补的存在,是一个彼强此弱,彼弱此强的过程,这也是事物向着自
身对立面转化的必然。社会政治内部矛盾的互补即是比如,专制形态的社会向着自身
对立面的转化是其政治内部专制从 10、9、8、7、……0,民主从 0、1、2、3、4、……
10 这样一个专制、民主双方主次转化、主次互补的过程;民主形态的社会向着自身对
立面的转化是其政治内部民主从 10、9、8、7……0,专制从 0、1、2、3、4……10 这
样一个民主、专制双方主次转化、主次互补过程。如果说是社会存在决定了社会意识
形态、思维方式、文化形式的话(当然是),那么,一个社会过程中其不同阶段上它
所具有的那一特定形式的文化、意识形态、思维方式,都只能由其政治内部矛盾转化
链条上那一特定的存在去解释。比如,如果说是专制决定了社会文化、意识形态上的
道德形式的话,那么,这个专制在它作为政治内部矛盾转化过程中所处于的比如从
“10—6”或从“6—10”这样的现实中,道德必然是该现实中文化的主流形式。显然,
当这个专制处于的比如是“10—9”或“9—10”这样一种现实的时候,道德在社会意识
形态上必然是强大存在性的文化形式,像中国汉代的三纲五常时代即是如此;当它处
于比如是“6—8”或“8—6”这样一种现实的时候,道德在社会上则必然是走向弱化
性的存在形式,这样的文化形式自可以从道德文化的历史过程中得以领略;当它处于
比如“5”这样一种现实的时候,道德在社会意识形态领域中即走向了与它对立面的那
一法平分天下的形式了,比如像自然法这样的文化形式。之所以如此结论,是因为自
·1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