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 - 地方非遗文化育人实践研究
P. 16
地方非遗文化育人实践研究 • 第一章 绪论
Research on the Practice of Local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Education
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与技能以及与之相关工具、实
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
除此之外,《公约》第二条“保护措施”中将“传承”与“特别是通过正规
和非正规教育”相结合,表明“教育”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中具有重要地位。《公
约》首次明确规定,应当以官方文件的形式来教育人类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
产。《公约》作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国际纲领性、指导性文件,对非物质文
化遗产发展起着重要引领作用,对各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传承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大发展跨越阶段,非物质文化口头与文化遗产传承与科普教育规划和成
果传承保护利用各项政策措施间的协同配套制度不断实现进一步规范健全。近年
来,全球化经济浪潮的进一步推动催生构建起了当今整个多元世界经济中各多元
经济民族文化发展间关系的全面高度融合。2004 年 8 月,经国际世界贸易组织
秘书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际委员会秘书处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根
据文件申请成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公约》国际工作组中第六个缔约国,从此
“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工作组成员这又一全新国际性概念也正式开始在全球引
起更为广泛深度的关注。2005 年 3 月,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和文化部发布了新
版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提出:
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在中华民族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优秀文化遗产保护中,对当
代全国广大少数民族未成年人群开展爱国情怀教育、爱国主义革命传统教育、爱
国主义文化艺术知识教育、传承发展和普及革命与爱国文化历史教育、爱国主义
教育等具有的一种特殊与重要的社会思想道德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文体行政部
门和学校全市内各级中小学校及社会各类相关专业学校教育部门均应当予以高度
重视。体现优秀地方民族精神特点的民俗文化、各种带有本地民间特色的,风味
鲜明的其他各类的非物质的口头文化遗产内容,都可以编入学校当地及有关学校
课程教材,开展口头文化特色教学研究系列活动。2005 年,当国务院办公厅文
件颁布后,在《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文中首次明确地提出:教
育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遗产内容、历史文化遗产传承保护普及
等内容纳入本科教学指导性计划,编入专用教材,开展专题参观或者学习实践活
动,以此来激发广大青少年的热爱,弘扬中华民族五千多年优秀传统文化遗产、
传承文化的热情。这一系列扶持政策的颁布施行和有效实施都意味着这个国家已
逐步真正意识到对非物质口头文化遗产人的文化育人重要价值以及传承教育及其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