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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别六界或十八界,停止我见之法。我见多之人修之。五、数息
观,计呼吸数以停止散乱心之法。散心多之人修之。
Ⅱ种:以第四之界分别观与第三之因缘观相似,省之而加观
佛。因观佛之相好。能治一切之烦恼故也。业障多之人修之。净影
于大乘义章十二正明第一种,傍示第二种。曰:“问曰:有人诸患
等分何以为治?成实法中十六特胜能为对治,依如观佛三昧经中
观佛三昧能为对治,毗昙法中义亦同此,以佛相好非三毒境界故
尔。”天台于四教仪、四念处、名第四观为界方便,而举第一种。
于玄义、止观即、为念佛观,而举第二种。
16、五根
“五根”为三十七道品中之第四科。信、进、念、定、慧,此
五者皆为能生起一切善法之根本,故称为五根。又“根”有增上、
出生等之义,上记五种能令人出生无漏圣道,故称为五无漏根。分
说即:(一)信根,信三宝、四谛等之道理者。(二)进根,又作
精进根、勤根。勇猛修善法者。(三)念根,忆念正法者。(四)
定根,使心止于一境而不散失者。(五)慧根,由定中观智所起,
而了知如实之真理者。
此“五根”有出生“出世圣道”之力,是主要佛法之一,而非
眼耳鼻舌身之“五(色)根”。
【参考资料】五色根·扶尘根·净色根
眼、耳等五识所依之五种感觉器官(即司视觉、听觉、嗅觉、
味觉、触觉之五官及其机能)也称“五根”,即:眼根、耳根、鼻
根、舌根、身根。又五根系由物质而成立者,故又称五色根。五根
除能摄取外界之对象外,并能引起心内五识之认识作用,因具有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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