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9 - 法律理论分析与创新
P. 209
第六章 民事侵权与损害赔偿
第六章 民事侵权与损害赔偿
第一节 侵权的民事责任
不同国家的侵权法具有较大的共性,这是由法律发展的共同客观规律决定的。
但由于各国的政治、经济制度和文化的不同,这其中也存在一些差异,有些国家
的侵权法知识体系具有不同于其他国家的特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
下简称《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继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总结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 70 多年特别是改革
开放 40 多年的法治实践经验,形成了哲理深邃、特色鲜明的规范体系,为建构
我国自主的侵权责任知识体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对于我国侵权责任自主知识体
系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如下:侵权责任的概念(不同于国外的侵权行为等定义),
调整对象(不同于国外损害赔偿之债的调整侵犯绝对性民事权利的责任关系),
核心价值观(不同于资本主义个人自由主义哲学的社会主义公正、和谐等价值观),
基本原则(过错、无过错、公平三项完整的归责原则体系),构成要件(侵权行
为、损害后果、因果关系),过错侵权的一般理论(故意、过失),损害赔偿的
一般理论;特殊侵权责任的特殊性,基于对他人行为的责任(监护人责任、使用
人责任、国家赔偿责任、承揽人责任、医疗损害责任),基于物的侵权责任(产
品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高度危险作业责任、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责任、工
作物责任),共同侵权责任。在这一知识体系中,我国侵权责任的概念,《民法
典》侵权责任编规定的立法目的,侵权责任独立成编对债编体系的突破,侵权责
任编蕴含的“公正”“和谐”等核心价值观,确立的医疗单位责任制,对共同责
任类型的创新发展等最具有中国特色并决定中国侵权责任知识体系的性质。
一、侵权责任的概念和立法目的
大陆法系其他国家和地区受罗马法影响,往往从行为的角度特别是从债的发
生原因的角度提炼相关的概念。罗马法称“私犯”,后称“侵权行为”,法国称“侵
1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