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6 - 法律理论分析与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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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理论分析与创新
                  Legal Theory Analysis and Innovation


                  2. 统一惩罚性赔偿机制
                  我国属于大陆法系国家,深受传统民事赔偿理论影响,相关立法经验不足,
             不够完备,对于惩罚性赔偿相关概念的界定不明晰,理论争议也比较大。我国既

             然将惩罚性赔偿纳入民事责任体系,就应当作出更加具体明确的规定,对其构成
             要件予以细化,推动该制度在司法实践中有效适用。因此,应针对惩罚性赔偿适
             用的主观要件进行明确和统一,之后对赔偿金等问题进一步作出细化规定。根据
             上表可见,我国惩罚性赔偿案件大多集中于消费者保护和食品安全领域,消费者

             若能够得到超过二十倍的赔偿金,则可以大幅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但对于商家
             来说,即使提高到五十倍赔偿,也无法调动其进行积极的整改措施,由此说明,
             我国民法中的惩罚性赔偿力度轻微,惩罚金模式也未明确,需要进一步统一和
             加强。

                  3. 加强程序保障
                  惩罚性赔偿作为传统民事赔偿体系的重要补充制度,不仅需要健全和完善法
             律实体内容,更需要对程序作出进一步的构建和优化,促使惩罚性赔偿的制度优
             势充分发挥。惩罚性赔偿在进行制度机制和构成要件认定的实体构建和完善之外,

             还需要加强程序方面的保障,以此对惩罚性赔偿请求权基础、主体、赔偿金额予
             以确定,组织相应的程序设计工作,使得司法实践中的诉讼程序性规则、举证责
             任承担问题得以具体化、明确化。从程序这一角度来看,惩罚性赔偿是一种待裁
             定的损害赔偿,它需要在司法实践中进行裁定,具有一定的程序性特征,也是一

             个程序问题,所以加强程序保障是关键要义,既要维持现有民事赔偿体系的秩序,
             又要兼顾具有刑罚特质的惩罚性赔偿制度,保持两者之间的平衡。

                 二、侵权赔偿与民事侵权赔偿的竞合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日益繁荣,社会的发展环境也变得日益复杂,由于经济
             纠纷所产生的侵权现象层出不穷,种类也越来越多,但是就我国目前针对侵权赔
             偿与民事侵权赔偿的竞合处理尚不完善,宏观的法律体系也不健全,很难保证侵
             权赔偿与民事侵权赔偿事件的合理解决。这不仅对于我国法律的权威性是很大的

             考验,同时也会严重影响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只有运用科学的理念和法律手段,
             维护法律的公正性,才能切实保证社会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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