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7 - 法律理论分析与创新
P. 217

第六章  民事侵权与损害赔偿


                   (一)竞合的概述
                   所谓竞合,其在我国的法律体系当中具有悠久的研究历史,最初起源于刑法,
               后续的应用和发展过程中逐步拓展到经济法以及民法体系中。在本质上,竞合主

               要是指由于某种法律事实,在宏观的法律体系下出现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规范可以
               适应,以此导致两种或两种以上责任和权利的产生。这就会造成权利和责任之间
               的冲突。
                   (二)侵权赔偿与民事侵权赔偿的竞合的机制处理现状

                   1. 侵权赔偿与民事侵权赔偿的竞合的立法现状
                   在我国的宏观立法体系上,我国侵权赔偿与民事赔偿的审理案件大多数都是
               围绕着我国的民法和经济法,二者是两个相互独立的法律体系。民法是调节人身
               权利以及民事法律关系,在本质上属于私法的范围内。而经济法是依托经济和合

               同关系的法律内容,二者也会存在一定的法律联系,在此背景下在侵权赔偿与民
               事侵权赔偿的案件处理过程中,就是出现被侵害人多重请求的问题。这种多重请
               求问题的出现就会形成侵权赔偿与民事侵权赔偿的竞合。归根结底都是由于我国
               在宏观立法上的法律界限不清楚,立法模糊,在法律内容的阐述上也存在很多漏

               洞,极大地影响了当前侵权赔偿与民事侵权赔偿的案件处理。
                   2. 侵权赔偿与民事侵权赔偿的竞合的司法现状
                   侵权赔偿与民事侵权赔偿的案件处理不仅仅要依靠我国的法律体系,同时也
               需要司法层面上给予保障。但是现阶段我国的司法体系也存在很多不足,其针对

               侵权赔偿与民事侵权赔偿的竞合司法表述还比较模糊,所可以引用的文件也比较
               混乱。使得在实际的案件处理过程中侵权赔偿与民事侵权赔偿的竞合很难能科学
               的解决。不仅如此,由于我国各地的文化和司法差异比较大,在基层的案件处理
               中,处理办法很难统一,在一定程度上就会丧失司法的公允性。

                   (三)侵权赔偿与民事侵权赔偿的竞合的机制处理对策
                   1. 优化我国的法律体系,统一立法
                   针对现阶段我国法律层面上存在的不足,我国还需要针对侵权赔偿与民事侵
               权赔偿的竞合进一步优化我国的法律体系,建立统一的立法标准,统一立法。对

               当前的侵权赔偿和民事侵权培养的法律内容进行具体阐述,增加必要的立法规定。
               明晰法律内容。以此避免法律内容上的矛盾。其次我国也要积极提升当前的立法
               层次,针对侵权赔偿与民事侵权赔偿明确各自的所属范围。以此更好地避免请求



                                                                                      205
   212   213   214   215   216   217   218   219   220   221   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