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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研究
Research on Public Safety and Emergency Management
政府应从更高的层次、更广的视野来审视应急通信保障机制,将应急通信保障机
制建设纳入日常工作范畴,进一步加强应急通信工作的组织与领导,积极探索多
手段、跨部门、跨地域的应急通信联合保障机制,以便在突发事件中统一指挥调
度,统筹各部门、各行业的应急通信资源,快速、有序地完成各类应急保障任务。
1. 健全应急通信保障管理 3 级机构
现阶段通信行业建立了国家、省 2 级应急通信管理机构,而电信运营企业都
建立了集团公司、省公司、地市公司 3 级的应急通信管理组织。目前在地市一级
政府部门并没有通管局直属的通信应急管理机构,导致在基层出现紧急情况时政
令不畅通,即使省级通信管理部门在第一时间进行指挥响应,但由于时空的限制,
工作效率依然不高。为此,建议各省通信管理局在地市一级增设通信应急管理分
支机构或组织(如地市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办公室),统一协调、开展所在地市的
应急通信保障工作。该机构或组织的人员组成包括组长和成员,其中,组长由通
信管理局下设地市分支机构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通管局下设区县分支机构其他
成员、各基础运营企业县级通信保障应急机构相关负责人等。该机构或组织的职
责有:第一,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按照省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任务要
求,落实各项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第二,在发生低等级的突发事件的情况下,有
权组织、协调各基础运营企业地市级应急保障队进行通信抢险应急工作;第三,
完成好地市政府应急办交予的其他工作。
2. 完善跨部门应急联动机制
目前,部分政府机构及人员没有树立起应急通信保障工作的全局意识,导致
部门之间的相互配合、协调与支撑力度不够。例如,应急通信保障队伍在执行任
务时,经常受到交通、公安、电力等部门的影响,耽误了救援的最佳时机,造成
了不必要的损失。为此,应加强应急通信相关部门的联动,以期缩短应急处置的
时间,提高效率,优化效果。在具体实施中,应注意以下几点。第一,不断扩大
部门联动跨度。在应急通信保障联动机制建设中,应不断将各种应急通信保障资
源纳入联动范围,发挥各省通信管理局的牵头作用,重点加强各电信运营企业与
各政府部门的横向联动。第二,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应急通信保障作为一种事
关全社会公共利益的基础性保障,应用面相对较窄并有特定需求,只有政府才有
条件和能力进行统筹规划和管理,实现多部门之间的有效联动与协调。第三,注
重应急通信保障的互补性。不同的政府部门之间应加强应急通信系统的协调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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