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9 - 人力资源管理创新与发展实践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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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高校劳动关系管理
中规定的一样,民办教育促进法也开诚布公地提出民办高校教师与公立高校教师
享有同等法律地位。这是从国家法律的地位促进社会对民办高校教师学术职业地
位的认可,从而有利于民办高校教师的组织认同感,推动其与高校之间形成更加
稳定的社会关系。
2. 民办高校内涵式发展的推动
各项法律政策是从国家意志推动着民办高校教师劳动关系治理目标有着导向
性作用,但在一定程度来说,这种力量是来自民办高校外部,对民办高校教师劳
动关系治理的两大内源性主体而言,其约束作用相对有限。而进入新时代,民办
高等教育也从扩大规模到提升质量的内涵式发展道路上转变。而民办高校教师作
为推动民办高校发展的中坚力量,其与民办高校之间的劳动关系治理模式的优化,
是推动着民办高校质量提升与飞跃的关键力量。民办高校内涵式发展推动民办高
校教师劳动关系的稳定化。一方面,民办高校内涵式发展的最终目的是培养一支
专业能力强、全方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民办高校教师作为人才培养的掌舵人,
其与民办高校之间关系是否和谐、教师队伍是否具备一定稳定性,直接关系着民
办高校人才培养质量的优劣。另一方面,民办高校内涵式发展要求民办高校提升
其内部的治理能力,而民办高校教师劳动关系治理作为民办高校内部治理的重要
一环,不断提高其治理能力,促进民办高校内部教师劳动关系和谐化是优化其发
展的应有之义。
(三)新时代民办高校教师劳动关系的治理结构
在国家相关法律政策与民办高校内涵性发展的双重压力推动下,当前民办高
校与教师之间朝着和谐化的经济关系、明晰化的法律关系以及稳定化的社会关系
治理目标迈进。而推动这一目标的实现,则需要相关主体的作用才能得以实现。
美国学者伯顿·克拉克将高等教育系统的协调模式分为三种:国家协调型、市场
协调型与学术权威协调型。相应的,对于我国民办高校教师劳动关系的治理,也
可借助政府、市场与学术权力的力量,形成“政府—学术权力—市场”协同治理
的结构。
1. 政府宏观治理:完善立法与资源帮扶
从美国私立大学教师劳动关系治理的经验来看,法律机制对劳动关系具有基
础性的规制作用。因此,我国政府对民办高校教师劳动关系的治理则可通过完善
相关法律以发挥其作用。同时,与公立高校相比,我国大部分民办高校面临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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