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3 - 生态经济背景下农业种植技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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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农民教育培训研究
各国还从法律上规定,对农民参加培训期间的工资和津贴给予补助。英国规
定,农场工人上课时间的工资由农业培训局的政府基金支付,农场主不用支付。
法国规定,农民或农业徒工在参加培训期间,由政府或有关农业专业协会组织的
培训基金会发给补助费。对于他们的工资,徒工参加 500 小时以下的培训,由雇
主负担 160 小时或前 4 周的工资;培训时间超过 500 小时,雇主负担前 500 小时
或 13 周的工资;雇主为此支付的工资占一年工资总数的 1.1%,超出部分由国家
补贴。德国法律规定,施训者给予学徒相应的津贴,其数额取决于学徒的年龄,
至少每年增加一次;实物津贴按国家《保险法》第 160 条第 2 项作相应的折算,
但不得超过津贴总额的 75%,教学时间以外的工作应得到相应的报酬。
(三)因地制宜灵活授课
发达国家农民培训形式灵活多样。从培训时间上看,有短期和长期两种。在
法国,20 小时至 120 小时的培训一般称为短期培训,120 小时至 1200 小时的培
训称为长期培训。从培训的方式看,有不脱产、半脱产和脱产三种类型。从培训
对象上分,有农业徒工培训班、农村青年培训班、农村成年妇女培训班和农场主
培训班等。从培训的具体目的看,有基础农业培训,即对农村的无业青年或具有
实践经验而无技术职称的农民进行的培训;改业培训,即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或
经营方向的改变,一些受过一定农业培训的农民需要学习新的技术和经营管理方
法,改业培训就是对此类农民进行的培训;专业培训,即向从事专业化、商品化
生产的农民传授专门知识和技术的培训;晋升技术职称培训,即农民为取得较高
学历证书而参加的培训。
根据农业生产的季节性特点,农忙季节的农民培训以短期为主,农民每周到
培训场所学习 1 天至 2 天,冬季农闲时则集中农民进行几个月的脱产学习。培训
方式一般以实践训练为主,理论教学为辅。接受培训的级别越高,理论教学成分
就越多。
(四)培训内容注重农民需求
随着农业与经济的不断发展,多数发达国家不断拓展农民培训领域,将培训
内容从传统的种植养殖技术扩展到包括园艺、小型动物养殖、海洋生物养殖等新
型农业产业,从产中培训拓展到涵盖产前、产后的相关领域,如农产品销售及服
务、食品加工、农场管理等,从技术培训拓展到创业、经营和就业技能培训,甚
至教授农民如何决策和规避风险,如何应用科学知识和实验方法,如何掌握财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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