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2 - 金税四期背景下企业税务风险管控及筹划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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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税四期背景下企业税务风险管控及筹划思路
Enterprise Tax Risk Management and Planning Ideas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the Fourth Phase of the Golden Tax Project
附加扣除设定的 1.5 万元的门槛值偏高,导致相关纳税人的覆盖范同过窄。对于
经济情况较为拮据的居民,1.5 万元的支出也是庞大的费用,如果能够降低扣除
限额,有利于更好地满足低收入群体的医疗健康需求。
4. 缺乏人才激励政策
从现行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内容来看,还缺乏针对高技术、高学历、
高成果人才的税收激励政策。中国对高端人才的激励政策,基本上有两种形式:
一是通过财政返还形式,二是给予高层次人才一定的财政补贴。比如,在海南自
南贸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承担的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
法律规定标准的部分予以免征。中国广东省税务局及深圳市税务局对在大湾区工
作的境外高层次人才给予财政补贴,并且该补贴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不管财政
补贴还是财政返还,都不如直接立法的效果显著。财政补贴和财政返还具有短期
性,不利于长期发展,这种形式也只能在财政收入较高的地区实行,经济欠发达
地区还是需要从调整个人所得税制度方面着手,有针对性地实施专项税收激励政
策,增强各地对高层次人才的吸引力,提升人力资源的稳定性。
当前,针对创新人才的激励政策的门槛较高。比如,只对个人获得的省部级
以上和国际组织给予的奖金予以免税。相关政策规定,针对个人得到的股权奖励,
能够实行递延纳税。相关人员虽然获得了一定的时间价值,但是从缴税额度来看,
仍然未减轻个人的实际税负。除此之外,个人取得科技成果,从而获得现金奖励,
能够享受减半缴税的优惠政策。这项举措实现了创新激励,但是覆盖面过窄。一
些无职务、无雇佣关系的个人,相关研发收入不在此范同。而且,如果相关人员
没有现金奖励,只是提高了工资水平,那么他们仍然只有工薪所得,无法享受到
科技成果转化的奖励。鼓励技术研发、科技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不完善,因此需
要推进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
(四)个人所得税制度的优化策略
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和发展,必须同绕两个基本目标,即推动创新和拉动消
费,这两个目标缺一不可。税收政策是国家鼓励科技创新的有效工具,因此可以
通过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发挥鼓励社会创新的积极作用。除此之外,个人所得
税制度改革必须重视内循环建设,完善激励技术研发和创新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
策,从而拉动消费、促进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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