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8 - 理财从这里开始 家庭财务管理操作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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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原理。
                 关于重大疾病保险,其对家庭的作用需要进行认知更新。重疾险面世于20世

             纪80年代,初始目的是为患者(被保人)提供严重疾病的诊治资金。但到今天,
             大多数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医保体系较为完善,能对本国公民提供一定程度的
             健康保障。在中国,社保提供的医疗保险已基本覆盖城乡居民,结合当地政府提
             供的大病医疗保险,老百姓已不用太过担心看病治病的医疗费用。当然,个人仍

             需承担一定比例的医疗费用,尤其是大病诊治,对于较为困难的家庭,其经济压
             力较大;不过,在”救急不救穷“的共同价值观下,大多数家庭还是能通过各种
             渠道筹集到“救命”的医疗费。因此,现代意义上的重大疾病保险,真正要解决
             的问题是:因疾病失能导致的收入损失!

                 关于年金保险,除了为退休生活提供刚性兑付的养老金(延期年金)之外,
             也可为失收风险提供终极解决方案。前面内容讲过,社保保障体系(社保)中的
             失业保障,能够为职业人士提供一定的收入保障,但这仅仅是一个过渡期支持,
             不能从根本解决失收风险带来的财务困境问题,这就需要通过商业保险来补充。

             但是,商业保险中并没有专门针对失业的保险品种。为什么呢?在此引用经济学
             者薛兆丰的两个观点:①失业是一种选择,没有确定的概率;②失业后的最大可
             信损失无法衡量。基于这两点,保险公司无法通过风险发生概率来进行产品的
             设计。

                 根据经济学家阿罗(提出阿罗不可能定律的学者)的看法,保险只有在大
             数法则被遵守时才可利用。这个法则要求被保险的风险必须数额巨大并且彼此
             独立。
                 “独立”有着几层含义,例如,火灾的起因不能是保险客户的行为。但是失

             业有可能是保险客户的主动选择;而且类似疫情影响,可能导致大面积失业。因
             此,在可以预见的将来,是不会有专门针对失业的商业保险的。目前只能用年金
             险(即期年金)作为失收风险管理的替代方案。
                 了解了险种功能背后的基本原理,接下来对收入保障的定量依据进行分析。

                 对于收入保障的早逝、失能、失收这三大风险,其需要保障的额度都是以
             家庭主要收入来源者的平均年收入为计算基准。其理论依据来自“持久收入假
             说”:消费者的消费支出不是由他的现期收入决定的,而是由他的持久收入来决
             定。理性的消费者在经济活动中,无论是结婚、生育、投资,等,都是根据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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