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0 - “以人为本”视角下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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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本”视角下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
                    Human Resources Management in Government-sponsored Institution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People-oriented


                三、节假日制度

                按照规定,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

            假节日,为事业单位从业人员的法定休假节日。自 2008 年起,事业单位从业人
            员享受的法定休假节日由 10 天增加到 11 天。除此之外,事业单位从业人员还享
            受每周两天的公休日。为了切实维护事业单位从业人员的休假权益,中国法律还

            规定平时安排工作人员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 1 小时,如系特殊原因,则
            每日不得超过 3 小时,每月不得超过 36 小时,并需给付不低于正常工资 150%

            的报酬;在休息日安排工作人员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需给付不低于正常工资
            200% 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人员工作的,需给付不低于正常工资 300%
            的报酬。

                四、探亲制度


                探亲制度是国家为解决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分居两地的配偶、父母亲团聚问题,
            而建立的一种福利制度,包括享受探亲假的条件、探亲假期和假期待遇三方面的
            内容。

                在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
            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

            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
            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 30 天;未婚职工探望

            父母的,原则上每年给探亲假一次,假期 20 天。
                如果因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员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

            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 45 天;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
            期 20 天。
                探亲假期是指员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根据实际需要另外给予路程假。

            探亲假与路程假,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员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
            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员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
            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 30%

            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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