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2 - 农业经济管理的发展与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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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经济管理的发展与展望
                Development and Prospect of Agricultural Economic Management


            组织系统”是指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由横向、纵向两个层次交叉构成的组织
            系统。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其本质在于增强农民组织水平,化解小农户
            和大市场之间的矛盾。农户组织结构由微观组织与宏观组织构成。因此,要使农

            民的组织化水平得到提高,不仅要从微观上提高,而且要在宏观上提高农民的组
            织水平,而且要加强微观组织和宏观组织的协调。从实际情况来看,中国的农村
            经济组织包括公司、专业合作组织、社区合作组织、供销社、信用合作社等。
                从宏观角度来看,中国虽然也有部分农产品行业协会,但是这些协会大都属

            于政府的延伸,对农业生产和有关企业的权益保护力度不足,急需转变职能。在
            中国目前的政治制度中,政府主要是以政策导向为主,起协调、监督、保障的职
            能,而不能以政府的领导力量引领农民进入市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是对党委、
            政府负有责任的农业行政机构,不能与农民形成利益共同体;与“三农”相关的

            其他行业(例如农业、农业信贷和保险、农村商业等)是自成一体的,由自己的
            经济利益所驱动,无法代表农民的利益;现行的供销社,尽管从全国到地方都有
            较为完备的组织制度,但因为制度上的原因,也无法代表农民发言。所以,从宏
            观上讲,中国还没有建立起属于自己的农村合作组织。

                (二)中国农业合作组织制度建设的必然性
                中国是否需要建立一个覆盖范围很广的农业经济合作组织系统?有正反两
            种意见。持肯定观点者的观点,主要是从中国广大农村和日本农村发展合作经济
            的相似之处,并从中国农村建设合作经济组织的必要性入手。中国是一个典型的

            东方强国,东亚国家如日本、韩国等都选择了发展农协、农会等综合型农业合作
            组织,其选择在中国广大的乡村地区无疑是客观的。中国农民组织水平低下,难
            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得到公正的保障,因此,一是要从组织层次上加以解决,
            这是国际上普遍的做法;二是通过建立农合组织制度,加强农民参与市场的议价

            能力,使农民和政府之间的对话得以实现,从而保证了农业和农民的地位;三是
            当前中国的农业宏观调控力度不够,主要问题在于,在农村改革后,政府手中的
            机构不再那么有力。通过建立国家农业合作体系,各国政府可以依赖于该机构来
            完成宏观的农业控制。消极观点者认为,一方面,中国农民组织水平的提升将对

            中国的政治产生不利的影响;另一方面,由于中国目前的政治制度和大环境的制
            约,即使成立了农村合作组织,也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寻租现象,增加农民的
            负担,无法达到保护农民的目的,从而逐渐沦为政府的功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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