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4 - 农业经济管理的发展与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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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经济管理的发展与展望
                Development and Prospect of Agricultural Economic Management


                二、农业生产与销售的合作组织制度建设

                (一)国外农业生产与销售合作的组织结构与意义

                1.韩国农业协会的制度
                韩国农村合作组织是与国家建立的行政机关相适应的,具有独立、自主性
            和民主性的特征,目的在于为农民提供服务,提高农业生产率,提高农民的经
            济和社会地位,并推动经济的平衡发展。农协的组成包括:中央农协(中央农

            协)、地方农协(省农协会)、寅市郡分会(县级农协会)、社员农协(乡级农
            协会)。目前共有 11 个地区本部,即 1 个省级,1365 个区域农协,45 个专业合
            作社,有 200 多万农民成员,占农户总数 90%以上。在韩国,有农民的地方就有

            农会。韩国农协中央会的主席是由全国各地的农协协会的主席组成,成员协会的
            成员则是通过所属的农民成员来选举。农协的最高权力机关是成员代表大会,行
            政机关是行政机关。一般情况下,协会理事会包括七名成员,包括会长和理事,
            都是在成员会议期间通过成员的投票选出的。《农业协同组合法》规定,理事会

            的组合长和理事任期不能超过 3 年。农村合作组织是与政府组织相对应的,各自
            发挥各自的作用。政府在农协的帮助下,将农业发展规划、科技项目和各种优惠
            政策向乡村推广,并将农民的意愿向政府反映。农协发挥着政府和农民、农民和

            市场的双重作用。
                2.澳大利亚农村联盟的制度
                澳大利亚农协是澳大利亚农村地区由分散到联合的过程,经过一定阶段的
            发展。澳大利亚农协是一个由执行主席、秘书处、理事会和若干功能委员会组成

            的国家机构,其中包括经济委员会、贸易委员会、企业管理委员会、工业事务委
            员会、自然保护委员会、农业事务委员会、运输委员会、研究委员会和畜牧业委
            员会。这些委员会包括高级技术人员和经济学家,他们主要负责有关的工作。另

            外,联合会旗下的会员组织数量众多,多层次,多行业,主要来自三个农民群
            体:一是州政府农民组织,主要是从事传统行业(如牛、羊)的农民团体,其中
            包括新南威尔士州农民协会、北方畜牧协会、西澳大利亚州牧民协会、昆士兰州

            农民联合会、南澳大利亚州农民联合会、塔斯马尼亚州农民协会、昆士兰农业联
            合会、西澳大利亚州农民联合会、维多利亚州农民联合会;二是澳大利亚藤竹生
            产者理事会,澳大利亚棉花公司,澳大利亚牛肉委员会,澳大利亚谷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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