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7 - 哲学演绎《二分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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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认识与行为篇
                   的“理”就是真理的本体或者说本身。真理本体、本身是静态的和

                   不变的,在具体问题中和具体条件下是动态的和变化的。

                       随着宇宙本原演化为后天现象、现实宇宙,宇宙本原便有了先、
                   后天两种存在形式,一种是本来的它,一种是异化、现象化了的它。

                   这样终极真理“一”也便有了两种真理形式。一种就是先天的“一”,

                   也就是中国老子所说的“道”;一种就是后天的“合一”或“二分
                   合一”,也就是中国古代《易经》里所说的“一阴一阳之谓道。”。

                   “一”和“合一”都是真理形式,都是宇宙中的“真”和“至真”,

                   是人类哲学、人类认识乃至人类世界统一的基础。
                       前文曾经说过,宇宙本原“一”具有一体性(整体性)、永恒性、

                   绝对性、不变性、确定性、共同性、一般性、必然性、平衡性和无

                   分别性,那么这些属性自然也都是终极真理“一”的属性。由于人
                   类世界是个二分、相对世界,真理“一”在相对世界主要表现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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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分”的关系,从而真理“一”在人类世界也更多地表现为合一、
                   平衡、公平、正义等有利于二分和合的意向;人类世界是个二分、

                   相对世界,所以人类世界里的真理都是相对真理,绝对真理只能通

                   过相对方式来显现。
                       终极真理“一”具有绝对的整体性,也就是具有绝对的全体性

                   和总和性。这和当今绝对真理的定义是基本一致的。那么人类关于

                   宇宙事物的认识、道理、观点、观念便都是总和“一”的方面或部分。
                   真理总和性表现于宇宙总体层面上,也表现于具体层面上。例如,

                   金钱是万能的或者不是万能的,就是人类金钱价值观念的不同方面,

                   而这里面的真理,就是所有相关观点观念的总和或者说合一总和。
                   作为合一总和的一部分,人的观点观念都具有相对的正确性、合理

                   性和价值性。但是人的观点观念又都不是合一总和本身,都缺少些

                   什么,在缺少的意义上,又都包含着偏颇和错误。实际上,人们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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