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9 - 哲学演绎《二分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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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认识与行为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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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其两端” ,就是合一状态,就是从整体“一”上来把握事物;
                   “中”只讲求度、分寸而不言及事物本身,就是在承认宇宙万事万

                   物的存在即合理。这些和真理“一”的意义都是一致的。所以作为

                   儒家道德伦理观念的“中”,又是一个字道出了真理意义的概念。“中”

                   的具体应用是适中。就拿性格的刚与柔来说,它们本身并没有什么

                   好坏错对的分别,其正确与否的标准仅在于是否适中。适中了就是
                   对的,过分了就是错的。就二分合一法则来说,“二分”、两个方

                   面的存在都是合理的,错误仅在于过分和偏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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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们常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 。然而顾名思义,这个标
                   准是相对于一定的实践过程而言,并且每个实践过程都继续受着后

                   续实践的检验,故而这个标准就只能是个相对标准或者说检验相对

                   真理的标准。终极真理“一”是宇宙本原、本体之理,它是既定的

                   和外在于人的,从而也是不随人的认识、实践过程而改变的。所以                                            63
                   对于终极真理来说,实践不仅不是检验它的标准,它反而是指导和

                   检验实践的标准。实际上,这个实践标准本身就意味着真理已经存

                   在,实践不过是检验是否与之符合而已;人们还说“相对真理的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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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构成绝对真理” 。然而站在绝对真理的角度,这个说法并不严谨。
                   因为相对真理被人类观念贴上了正确标签,而绝对真理本身是中性

                   的,人类的正确与错误都是绝对真理的一部分,都存在于绝对真理

                   的规定性之中,相对真理也依然是包含着错误的相对真理。相应的

                   说法应该是:绝对真理是道理的总和——关于事物不同认识方面的

                   总和。但对于这句话,也绝不能理解为绝对真理存在于具体道理之

                   a  子思《中庸》。
                   b  《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思想政治》。
                   c  《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上海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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