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3 - 哲学演绎《二分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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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认识与行为篇
                   错误是合一存在的,使得正确与错误只能在相对条件下相对区分,

                   并且无论怎样区分,正确与错误都永远只能存在于合一规定性之中;

                   二分合一法则规定了主观与客观是合一存在的,使得主观符合客观

                   成为人类认识、认识论、真理标准。人类所谓的真理和正确,说到
                   底就是指主客观相统一、相一致。所谓的谬误和错误,说到底就是

                   指主客观不统一、不一致;“一”规定了真理的总和性,使得人类

                   所有认识无不是关于“一”的两面认识,使得两面永远存在于“一”

                   的平衡制约之中。如此等等。终极真理“一”是统摄宇宙万事万物
                   的总法则,宇宙万事万物包括人类认识无不受着终极真理“一”的

                   规定和制约,终极真理的绝对正确与人类的相对正确是对立统一的

                   关系。当然,在人类世界里,人类还会赋予其他诸如人生观、道德观、

                   价值观以及各种标准等等以绝对正确的意义。但这些绝对正确意义
                   都不具有终极意义,都依然存在于终极真理的规定性之中。                                               67

                       由于相对与绝对也是相对的,所以事物及人类认识永远都是且

                   只能是相对的,人类认识体系永远只能在相对、自洽意义上存在,

                   绝对正确乃至绝对真理、绝对真实永远穿着相对的衣裳。这样,事

                   物及人类认识的相对性,就使得人类认识世界的过程成为“盲人摸
                   象”的过程。然而这种相对性无奈并不是人类认识的悲哀。因为,

                   人类、人类认识本身就是相对的产物,没有相对就没有人类和人类

                   认识。也正是有了这种相对性,才有了人类认识的存在和发展,才

                   使得人类认识永远存在于相对阶梯上,永远是个由相对到绝对、由

                   片面到全面、由已知到未知的探索过程。只有正确认识和把握这种
                   相对性,才能使人类认识在正确的轨道上前进。

                       3. 行为平衡标准

                       人的认识和行为是不可分割的,认识支配着行为,行为深化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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