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9 - 哲学演绎《二分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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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认识与行为篇
                   心拥有一个相对独立的、自由、觉悟、纯洁而强大的精神世界,才

                   能以精神驾驭物质。精神是离不开物质的,但双方又是对立的,从

                   而又有着相互独立、分离的一面,故而对于物质又是可超越的。精

                   神及其力量只有在这种分离、独立、超越中才能被充分释放和体现
                   出来。而所谓对于物质的超越,也就是对于相应的物质性观念的超

                   越。例如对于心的追求包括对于真理、正义、道德的追求,都必然

                   伴随着对于世俗的以物质性指标为标准的生存观、价值观、苦乐观、

                   荣辱观、成败观等等的超越。由以上讨论可知,信仰的精神关怀与
                   信仰的精神范畴不是同等概念。

                       2. 以“绝对”“终极”为信仰的终极追求

                       对“绝对”“终极”或者说“绝对者”“终极者”的追求也就

                   是对“真”的追求,并集中表现为对于终极真理的追求。本文所说
                   的终极真理指的就是终极真理“一”。它和人们的现实观念是不可                                            73

                   分割的。就拿“幸福”来说,它就存在于终极真理“一”的规定性

                   之中——存在于与“痛苦”的合一之中。脱离“一”、合一就会使

                   之失去相对性、辩证性和真义,人们就不知道幸福究竟为何物,更

                   不知道该怎样去得到幸福;从普遍意义上讲,任何人类观念的意义
                   都只能存在于对比中,不对比就没有意义,而存在于对比中也就是

                   存在于“一”、合一中。所以从最根本意义上讲,只有“超越”了

                   相对、对比、分别性而达于“一”的幸福才是真幸福,而依然处于

                   相对、对比、分别中的幸福尚不是真幸福。按照当前的说法,那就

                   是只有抽象幸福才是真幸福,具象幸福尚不是真幸福。中国宗教文
                   化中的“涅槃”“中道”“一如”,老子的“道”“无”,庄子的“齐论”

                   等等用来表达真理或真理境界的概念,其本质含义也都是超越事物

                   及人类认识的相对、对比、分别性而达于“一”。“一”就是“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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