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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演绎《二分合一》

                      5. 信仰对象应该是宇宙终极事物

                      人类信仰和所有事物一样都是内容和形式的结合物,其内涵、

                  宗旨不仅要通过一定的信仰形式来体现,还要通过一定的信仰形式

                  来实现。而信仰形式的核心部分就是信仰对象。高层次信仰要以“绝
                  对”“终极”为自身的终极追求,故而其信仰对象也就必须能够承

                  载这种终极内涵,包括终极真理、终极精神、终极意志、终极力量
                               Zhe Xue Yan Yi Er Fen He Yi
                  等等。从而它就只能是作为宇宙终极抽象物和终极实体的宇宙终极

                  事物,而不能是现实存在的具体事物甚至相对乃至绝对抽象事物,
                  因为后三者都无法承载这种承载。那么宇宙中究竟有没有这种终极

                  事物呢?答案应该是肯定的。因为只要我们承认宇宙万物、星球星

                  系的存在和运行都不是随便的,都永远被一种宇宙至上力量、规律

                  所规定、所主宰,就要同时承认这种宇宙终极力量、规律或者说事

     76           物是存在的。而只要是存在的,就是把它作为高层次信仰对象的客
                  观依据;只要相信它是存在的,就已经成为信仰,我们也就没有必

                  要再去纠缠它被赋予了什么样的名称。由于宇宙终极只有一个,所

                  以信仰意义上的宇宙终极事物和哲学意义上的宇宙终极事物——宇

                  宙本原也理应是相通的,以至于它们和人们所说的大自然、自然规
                  律也没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也正因为宇宙终极只有一个,所以不

                  管人们对宇宙终极作何理解和命名,物的终极就是精神、意志、道

                  理、力量的终极,神本体也就是心本体、理本体、物本体和力本体,

                  所谓自然、自然规律、道、天、上帝、造物主等等,都不过是同一

                  个宇宙终极被不同的理解赋予了不同的含义和名称而已。
                      但对于信仰而言,宇宙终极事物的意义又必然而且应该走向精

                  神。其一,信仰本身就是一种精神寄托和精神现象,信仰对象必然

                  被打上精神色彩;其二,宇宙终极既是物质终极也是精神终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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