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7 - 家国情怀下的初中思政课项目化实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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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核心素养理念下的初中思政课教学探究






             第四章  核心素养理念下的初中思政课教学探究




                     第一节  初中思政课教学中学生法治意识的培养



                 一、初中思政课教学中学生法治意识概述

                 (一)核心概念界定
                 1. 法治
                 “法治”一词来源于先秦时代的法家思想,是法律统治的简称,它是一种与

             “人治”相对应的依据法律治理国家的基本原则和方式。法治有一系列的具体内
             容和制度组成,是一套完备的治国原则与方法。作为一种社会意识,法治属于法
             律文化的观念层面,它保障法律制度的权威性及实施。与“法治”相对应的是“法

             制”。“法制”是法律制度的简称,它是法律和制度的总和,是一种正式的、相
             对稳定的、制度化的社会规范。具体是指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及相关的国家制度,

             包括立法、执法、守法、司法等各个环节的法律规范及制度。国家机构的正常运
             作及社会的稳定,必须依靠法律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来约束人们的行为规范,调整
             不同群体和个人的利益。法制与法治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其辩证关系如下:法
             制与法治相互联系。首先,二者都属于政治文明,都是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之

             上,并为一定的经济基础服务。其次,法制是法治的前提和基础,法制制度的存
             在确保法治有规则地运行。最后,从法律文明发展历程来说,法治是法制的立足

             点和归宿,法制发展的前途必然是最终实现法治。法制从属于法治,法制是法治
             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和重要组成部分。
                 2. 法治教育
                 从“词义”上分析,“法治教育”由“法治”和“教育”两部分组成,“法

             治”是内容,“教育”是方式。“法治教育”可以理解为通过教育的方式,向公
             民传授法律知识的过程。从“内涵”上分析,法治教育在目标上是要培养人们树

             立法治意识,坚定法治信仰,自觉做到学法、知法、守法以及正确用法。法治教
             育在内容上不仅包含对法律基本知识的教育,还包含对人们法治意识即用法律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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