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9 - 家国情怀下的初中思政课项目化实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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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核心素养理念下的初中思政课教学探究


                 3.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内在要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法治国家的核心即依法治国。公民是社会的主体,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
             法治国家要求公民知法守法懂法,能够履行法律规定的权利与义务,初中生是中
             国公民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学会知法、守法、懂法、正确运用法律。依法治国
             的主体是人民群众,初中生作为人民群众的一部分,代表着祖国的未来,因此建

             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重视对初中生进行法治教育。思政课是对初中生进行法
             治教育的主阵地,教师在课堂中向初中生传授法律知识,并通过引导学生进行实
             践,使初中生知法、懂法、守法并学会在实践中运用法律,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法治国家建设打下基石,从而更好地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建设与发展。

                 二、初中思政课中学生法治意识培养的主要内容

                 (一)法律权威意识

                 法律的权威性,是法治社会的首要目标,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现实起
             点和最终目标。中国实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公民必须树立法律权威意识,初
             中生也不例外。作为初中生,他们需要了解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是由国
             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一种特殊行为规范并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的约束性。在

             此基础上,才能真正理解中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也就是说没有人能享有
             超越法律的特权。初中生只有做到心中有法并树立法律绝对的权威意识,才能自
             觉遵纪守法并灵活运用法律知识去解决生活中的问题,从而促进法治意识的增强。
                 (二)权利与义务意识

                 初中阶段,是孩子们成长的关键时期,也是孩子们从儿童时期走向青少年时
             期的重要过渡。随着他们参与社会生活的领域愈来愈广,他们这时不但需要了解
             法律规定的各种权利,也应当知晓法律规定的相关义务。初中生既要能认识到自
             身享有的权利并珍惜所拥有的权利,也要能理解公民的基本义务并自觉履行义务,

             做到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不能只强调权利而忽略义务,也不能只履行义务而
             不享有权利。初中生只有自觉承担起对国家和社会的责任,才能更好地参与到社
             会生活中去。
                 (三)宪法意识

                 伴随年龄的增长,学生们结合生活实践会更深刻地体会公民身份的含义,也
             会更深入地思考公民与国家的关系。在这一阶段,以宪法精神为主线将初中生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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