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3 - 论集中民主—以中国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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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自由民主理性批判



               的胜利,就没有后来中国的国际地位和持续至今的和平发展,现在来看抗美援朝,其
               在中国历史和世界历史上的伟大意义,怎么评价都不过分。可大家知道不,当时中央
               同意出兵的只有一半个人,一个就是毛主席,那半个是周恩来。可是,毛主席高瞻远瞩,
               一声令下,全党、全军、全国人民同仇敌忾,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终于打败了武装
               到牙齿的联合国军!可见,人数多少与真理不具有必然联系。

                   我是实践第一主义者,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石,我们的理论是否正
               确,决策是否正确,事情办得是否正确,一切都有待于实践的检验历史的检验。多数
               不一定科学,多数也不代表正确,民主不等于科学,民主也不代表正确。少数服从多

               数是一种决策方式,但决策绝不是只有这一种方法,民主集中制也是一种决策方法,
               现代还有计算机辅助决策方式,实际工作中也不是在每一件事情上都必须依少数服从
               多数来作出决策,朝纲独断也是一种决策,而且是一种运用得最多的一种决策,尤其
               是在战争中战场上和抢险时。少数服从多数也是一种集中,而在集中民主中,说服、

               协商、变少数为多数也是一种集中。我们使用了 70 多年的五星红旗,最初是少数票,
               只有 15 票赞成,而“三号作品”得了 185 票,但经政协充分讨论严格商量后,最终
               却放弃了多数票作品,而一致同意采用五星红旗。民主也有大小之分?小民主应当服

               从大民主,在小民主有违大民主的情况下,当局就应当从全局出发予以正确“集中”。
               集中民主就是要全面地整合民意,集中正确的意见,只有集中民主,把集中与民主结
               合起来,把多数人的意见和少数人的意见结合起来,才能使每个社会在富人与穷人、
               效率与公平、鼓励竞争与保护弱者之间达到适合自己的最佳状态。
                   西方民主最重要的体现就是普选、公投,一人一票。从形式上看是公平,但前提

               应该是选民对所要决定的问题,总体上的认识水平相当或相近。如果总体上的认识水
               平落差悬殊,那就是瞎投票,是盲目选择,其结果就会严重偏离全面客观的要求。并
               且,美国在少数服从多数方面也充满自相矛盾。比如,美国最高法院只有 15 名法官,

               却可以否决参众两院的法案,这是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吗?难道可以说参众两院几百
               名议员都不懂法?只有这 15 名法官懂法?再比如,美国的总统选举即使选民票多于
               选举人票也不能当选,赢得多数选民票的希拉里最终败给了特朗普,这符合少数服从
               多数的原则吗?这符合多数选民的民意吗?难道这就是民主? 可见,要想拥有更好的

               民主,最好还是实行集中民主,多听不同方面的意见,统筹兼顾,实行正确的集中,
               以求得公正的最大公约数。
                   西方的代议制,他们的代表并不全面,也非代表全体,所以,他们的民主也就不
               是全体人民之民主。在西方,这里的多数形同一党。而在中国,由于实行的是集中民主,

               目的是集合众智众力来改善民生,共同富裕。在中国,中共与国家是一体的,国家和
               人民的利益是一致的,党和国家没有任何自身的利益,党和国家的唯一目的就是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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