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6 - 新时期水利工程管理与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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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水利工程管理与施工
Management and Construction of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s in the New Era
(一)承包经营管理模式
承包经营管理模式根据水利工程的规模,通过指定或竞价投标的形式将水利
设施的使用权、经营权和收益权承包给农户,承包人及时履行合同规定供水服务
与水利工程的管护任务。目前普遍采用的承包方法是利用土地承包将附带小型水
利工程纳入承包范畴,或将田间水利工程的管理承包给农民小组或个体户,从而
对灌区管理的部分职能实行责任承包。
此外,我国也有一些地区将小型水利工程进行整体承包,如浙江省平湖市有
三个镇在 1999 年对小型水利工程进行大胆尝试,主要采用模式是承包经营泵站,
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方面有力地调动农民参与工程管理的积极性,减轻了村集体
对工程日常维护和管理的负担,逐步将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推向市场化;另一方面,
加大了水费的征收力度,有效地提高了农民的节水意识。
(二)租赁经营管理模式
租赁经营管理模式一般仅用于小型灌溉工程,指在一定年限内将具有经营性
质的小型水利设施经营权租给个人,租赁人按租赁合同获得经营效益并履行管护
义务,在不改变水利工程所有权的前提下,将经营权分离出去。尽管目前我国有
些地区实行了租赁制,但严格来讲,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租赁制,仍属于承包制。
(三)拍卖管理模式
拍卖管理模式是通过竞拍或者定价出售的方式把小型水利工程变成民营,是
一种彻底改变产权的改革方式,该模式实行的前提是要将水利工程产权进行明确
界定并对资产存量进行清晰的划分。对于塘坝等资产数额较小的水利工程来说,
拍卖管理模式是一种很好的产权改革方式,但对于一些资产数额巨大或无法进行
存量划分的水利工程,不适宜拍卖。还有一些小型水库对防洪安全要求较高,也
不适宜拍卖。
(四)股份合作制管理模式
股份合作制管理模式是将经营性较强的农田小型水利工程采用股份制和合作
制相结合的管理方法,按照企业的形式对水利工程进行管理,兼具了股份制和合
作制的优点。相对承包和租赁模式而言,股份合作制是真正的小型水利工程产权
改革,更有利于水利资产的持续发展。
(五)用水户协会管理模式
用水户协会管理模式,是灌区范围内,农民用水户自愿组织起来的农民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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