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4 - 商标法解析:保护品牌价值的法律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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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demark Law Analysis: A Legal Perspective on Protecting Brand Value
商标法解析:保护品牌价值的法律视角
毋宁说它是礼让的要求。这意味着,无论是理论上还是实务中,一国可以背离地
域性原则而特别地实施知识产权法,并不违反国际义务。但是,各国在总体上都
是遵从地域性原则的。
地域性原则完全可以导致同一个商标在不同的国家标志着不同的商业来源。
在经济全球化的当今,这种状况会给商标所有人造成困境。例如,跨国界的广告
宣传可能使不同国家的不同所有人的商标之间产生冲突。
当前,一些区域性国际组织建立了某些知识产权的统一授权制度,特别是,
欧盟已逐渐摆脱对于地域性严格依赖,已形成了一些知识产权的联盟层次的授权
和管理,但地域性在国际知识产权制度中的根基地位并未根本性地改变。欧盟的
制度变化毕竟具有其特殊性,因为它已形成类似于准联邦的政治体系,具有与此
相适应的统一的法律原则和制度。也有些国家的法院主张知识产权(主要是商标
权)的域外效力。无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下的条约,还是世界贸易组
织(WTO)下的条约,均未创设一种超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这些条约都
立足于确立最低标准,目的在于统一或者拉近国家和地区的知识产权法律地域性
原则是各国普遍承认的。
三、中国商标权保护的地域性
中国的商标权具有地域性,中国司法政策和判例明确承认这种地域性。如:“在
中国境外取得的企业名称等,即便其取得程序符合境外的法律规定,但在中国境
内的使用行为违反中国法律和扰乱中国市场经济秩序的,按照知识产权的独立性
和地域性原则,依照中国法律认定其使用行为构成商标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
无论是在商标授权还是商标侵权认定中,地域性原则均具有重要意义。
如果中国或流入中国境内的媒体对于境外商标有少量的宣传,或者仅仅是宣
传报道境外的商标使用等情况,也不足以认定在中国境内进行了商业使用。
四、适当考量全球化因素
在商标权保护中,地域性是基本原则,但在必要时也可以考虑经济全球化的
实际。当然,考虑国外的事实或者因素不能与中国法律规定的基本精神相抵触,
要符合政策导向。近年来,在认定商标、商号的知名度上考虑了国外因素,降低
了保护门槛,加大了对外国知名商标、商号的保护;在裁判商标侵权等案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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