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8 - 商标法解析:保护品牌价值的法律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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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demark Law Analysis: A Legal Perspective on Protecting Brand Value
商标法解析:保护品牌价值的法律视角
等构成的一种符号,更重要的是凝结了实际使用者的商誉,且往往代表的是一种
市场格局或者市场格局的划分。具有划分和切割市场格局意义的商标,说明已经
能够与其他商标区分开来,所代表的是一种客观的物质存在,在决定是否撤销或
者认定是否侵权时应当格外慎重,不能从概念出发和搞本本主义,不能闭门造车
和想当然,不可能搞理想化的人为切割。
当前商标授权确权程序复杂和时间冗长,一些商标不能及时授权或者撤销,
倘若客观上已形成区分,或者事实上并没有引起市场混淆,应当如何加以处理,
确实有两难处境。如果仅因在授权期间的实际使用而产生的区分作为判断依据,
对于在先申请人或者注册人可能不公平,也不利于遏制投机取巧行为,但完全不
考虑,也不符合实际,不符合事物的性质(商标客观上的区别性)。考虑到近似
商标和类似商品的界定具有一定的裁量性、主观性和不完全确定性,可以以适当
的方式兼顾这种两难处境,作出实事求是的处理。我们可以以申请前的状况为主
或者为原则,在确有必要时再考虑授权期间的实际区分情况。对于那些主要不是
搭便车结果的情形,可承认实际区分的现实和已实际产生的市场格局。此外,原
则上根据申请时的状况考量,并不意味着绝对不考虑授权期间的实际使用和客观
区分的实际。
此外,还有相反的情况,即对于他人已有的市场成果或者市场声誉,通过纯
粹的玩弄法律技巧或者投机取巧进行巧取豪夺的商标注册或者抢注,应当充分利
用制度资源予以最大限度的遏制。例如,甲企业从事餐饮服务,开业不久即生意
兴隆,其字号很快具有一定的知名度,甲企业也以其字号销售其生产的食品,而
处于同一地区的乙在相应的食品上申请注册与甲企业字号相同的商标,当时乃至
以后并未实际使用。倘若甲的服务与乙申请注册商标指定的商品之间有交叉或者
关联,特别是在甲企业同时生产相应食品的情况下,应当充分考虑甲字号实际使
用和知名度高而乙企业未实际使用等客观实际,据此进行必要的利益衡量,注意
防止乙通过在商品上注册商标的方式攫取甲企业的市场成果。即便甲企业当时的
知名度不是太高,而以乙提出注册申请之后的知名度作为佐证或者印证,也应当
予以综合考虑,以切实保护知名品牌和遏制以纯粹的法律技巧进行巧取豪夺的行
为。商标法也应以适当的方式奖励正当的商业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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