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0 - 商标法解析:保护品牌价值的法律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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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demark Law Analysis: A Legal Perspective on Protecting Brand Value
                  商标法解析:保护品牌价值的法律视角


             律未作规定。根据私法领域的“法无明文禁止即允许”和“意思自治”的原则,
             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主体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合同标的不违反意思表示真实
             的前提下,未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应当具备法律效力。实践中,未注册商标使用许

             可的案件常有发生。
                  中国《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未对商标许可的类型进行明确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
             2002〕32 号)第 3 条将商标使用许可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种,独占使用许可,

             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
             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依约定不得使用该注册商标。独占使用许可对被许可
             人来说,可以在约定的期间、地域独家使用商标。独占使用许可的被许可人最接
             近于商标权人,相当于“准商标权人”。在约定地域内发现注册商标专用权被侵

             害时,被许可人可以“利害关系人”身份直接起诉侵权者。独占使用许可的使用
             费比其他许可要高得多。被许可人通常要从产品竞争的市场效果考虑,认为自己
             确有必要在一定区域内独占使用该商标才会要求得到这种许可。第二种,排他使
             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仅

             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依约定可以使用该注册商标但不得另行许可
             他人使用该注册商标。也就是说,排他许可仅仅是排除第三方在该地域内使用该
             商标。在约定地域内发现注册商标专用权被侵害时,排他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
             人可以和商标注册人共同起诉,也可以在商标注册人不起诉的情况下,自行提起

             诉讼。第三种,普通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
             方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并可自行使用该注册商标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
             册商标。商标注册人除了自己可以使用商标之外,可以不受限制地将商标许可给
             多个被许可人。普通使用许可属于“薄利多销”的商标许可形式,许可费用相对

             较低。在约定地域内发现注册商标专用权被侵害时,被许可人一般不得以自己的
             名义对侵权者起诉,而只能将有关情况告知许可人,由许可人对侵权行为采取必
             要措施。当然,普通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经商标注册人明确授权,也可以提
             起诉讼。


                 二、企业商标许可的意义

                  企业通过商标使用许可,可以扩大注册商标核定使用商品或服务的市场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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