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2 - 商标法解析:保护品牌价值的法律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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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demark Law Analysis: A Legal Perspective on Protecting Brand Value
                  商标法解析:保护品牌价值的法律视角


             可人在将注册商标许可给被许可人时,并没有将该商标核定的所有商品种类都许
             可给被许可人使用。例如,某注册商标的核定使用商品包括衬衣、绒衣、衬衫、
             短袖衬衫、裘皮服装、裤子、外套、针织服装、裙子、袜子等 10 种商品。商标

             注册人只将该商标在袜子上的使用许可给被许可人。那么被许可人是否遵守诚信,
             只在袜子上使用被许可商标。商标注册人没有许可他人在核定的所有商品种类使
             用注册商标,通常是考虑到被许可人的生产能力,或者对商业布局有全盘的考量。
             如果被许可人超出合同约定的范围使用被许可商标,则生产出来的商品可能质量

             不合格,或者打乱商标注册人的商业布局。
                  第四,被许可人能否保证使用被许可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如果被许可
             人获得商标使用许可后,为了获得更多利润,大量生产或提供使用被许可商标的
             商品或服务,从而降低了商品或服务的质量,那么,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

             务后,对被许可使用商标的评价必然会越来越低。如果被许可人在生产使用被许
             可商标的商品时有违法行为,如在食品产品中使用有毒添加剂等,则有可能对被
             许可商标造成致命打击。
                 (二)合同约定不明确的风险

                  商标许可使用合同通常包括授权范围、双方权利和义务、合同生效条件与终
             止条件、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方面的条款。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的每一个
             条款都必须约定清晰,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实践经验表明,合同约定不明确
             风险主要包括如下方面。

                  第一,许可商标约定不明确。通常情况下,任何企业都不可能只有一个商标,
             至少有几个商标或一系列商标。这是因为即便商标是相同的,在不同类别上的商
             品或服务上也必须分别申请,从而形成不同的商标权。
                  第二,使用商品或服务约定不明确。任何一个商标都有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

             务的范围。被许可人是否有权在核定使用的全部商品或服务上使用许可商标?如
             果没有明确约定,通常可以推定被许可人有权使用。企业在注册商标时,通常都
             希望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越大越好,但是不可能生产或提供注册
             商标核定使用的所有商品或服务。企业在将商标许可给他人使用时,最好与企业

             经营战略相一致,分清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产品和非核心竞争力产品。企业不能够
             随意许可他人在核心竞争力产品上使用注册商标,否则会给企业塑造竞争对手,
             给企业带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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