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3 - 老旧房屋的检测鉴定及加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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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老旧房屋质量验收与损伤评定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要严格执行分户验收的责任,并在验收结果
上签字确认,不能简单化。对于不合格的,业主应当立即进行整改,并由监理机
构进行复核,复核完毕后,再次组织住户检查。
建设单位要加强对分户验收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相关单位认真整改,保
证分户验收工作的质量。对弄虚作假,降低标准,或将不合格项目作为合格项目
验收的,依法给予相应的惩罚,并将其记入不良档案。
(二)《江苏省房屋建筑分户验收规范》中关于房屋建筑分户验收内容
的规定
江苏省自 2007 年起,率先在全国推行了房屋建筑质量分户验收,在全国率
先进行了房屋质量分户验收。2010 年,国家颁布了 DGJ32/J103-2010 《住宅工程
质量分户验收规程》,为我国住宅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标准中
所述的家庭装修验收前应做的准备工作如下。
①施工企业应建立住户验收小组,组织编制住户验收计划,并对住户进行技
术说明。
②设备齐全,设备齐全,设备齐全,并经过计量检定。
③做好有防水需求的屋面、卫生间、外窗等部分的水(淋水)测试前的前期
工作。
④在室内标明各种暗埋管道的方向及间距;标示清晰的测量控制点,线;配
电控制箱的电气线路要有清晰的标识,各种暗埋线路要有图。
⑤检验单位的确定,检验单位的划分: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检验;各单元各
楼层的电梯(电气)楼梯间和上下楼梯间、下层休息平台(过道)作为一个检验
单位。
房屋建筑的分户验收,按以下要求进行:检验项目按规范要求进行;每个检
验单位的检验项目中,90% 或更多的检验点都在容许误差之内,最大误差不超过
1.2 倍,并且每个检验单位都要有完整的验收记录。
房屋建筑质量分户验收不合格时,应采取以下措施:施工单位编制处置计划并
报业主审查,对不合格的部分进行修补或返工;加工完毕后,组织对返修或返工的
部分进行再次验收,直到所有的合格为止;如因确实难以进行返修或返工,出现质
量瑕疵时,建设单位可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中有关规定对其进
行处理,并将其记录在分户验收记录中,但不会影响到建筑物的安全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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