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7 - 新时代行政法理论与应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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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行政处罚制度


               整总体应坚持中央印发的《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法
               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等文件指导精神,以设立基层综合性
               执法机构为主要方向。在细节处理上,地区应主动适应当地实际,综合考虑综合

               性执法机构覆盖的领域范围(包括工商、司法、税务等领域性较强的执法机构是
               否并入综合执法机构要慎重考虑)、综合性执法机构的职能定位(在直接赋权和
               行政委托两种行政处罚权下放途径中基层综合执法机构的职能定位稍有差异)、
               综合性执法机构内部岗位设置等。综合执法机构的覆盖领域范围的选择对于综合

               执法机构的建设具有关键性的意义,这在实践操作中可能会有较大的变动幅度,
               县乡级政府应根据当地的执法需求、执法条件、执法改革基础三方面因素来确定。
               如一些经济发达镇在行政处罚权下放乡镇、街道制度实施前就已经进行了“强镇

               扩权”改革,其执法改革基础以及现有执法条件都能够支撑起更大的领域覆盖范
               围,那么在综合执法机构建设时就应该整合更多的领域执法权限。而一些一般乡
               镇的日常执法需求和自身的执法条件较为有限,那么在综合执法机构的覆盖领域
               选择方面就应该更有针对性,选择日常执法必需的且与自身体量相当的执法领域
               权限。

                   综合执法机构职能定位差异主要体现在行政执法下沉的程度上,地区实践中
               综合执法机构的职能定位的独立程度与行政执法权的下沉程度往往成正比关系,
               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地区执法改革实际来具体把握。如直接赋权和行政委托两种不

               同程度的行政处罚权下沉的形式,相对应的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机构职能定位
               就有差异,前者会因处罚权下放得彻底而更具执法自主性,后者则会因审慎控权
               的考虑而对上级主管部门有更多依赖。综合执法机构内部岗位的设置在科层体制
               结构下灵活度较高,应该注意的是,要通过机构岗位层级设置来强化党政对机构
               的领导管控,至于岗位数量、类别则可根据机构编制和地方执法实践需求来进行

               安排。
                   3. 推动执法人员综合素养专业化
                   执法工作团队是决定各项实践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因素,基层执法实践的复

               杂环境对于执法队伍提出的专业要求有其特殊内涵。首先是对于专业法律知识的
               掌握,这是执法应用的基础,执法队伍的整体法律知识水平既取决于前期对人员
               进入标准的把控,也取决于后续专业培训资源的支持。对于大多数乡镇、街道而
               言后续专业培训活动是克服人才素质短板的有效手段,为此,通过多种途径来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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