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7 - 新时代行政法理论与应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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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行政执法体制
法结果而不顾法定程序,致使法定执法程序未能得到有效遵守。在司法实践中,
人民法院以行政行为违反法定权限或未履行法定程序为由,认定行政行为无效或
行政机关程序违法而败诉。行政机关一旦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中败诉,就存
在承担法律责任的风险,相关责任人员就可能被追究行政法律责任,重则涉嫌刑
事犯罪。要降低基层行政执法违法的法律风险,需要我国行政执法法律规范体系
的不断完善。
(三)基层行政执法风险防控的规范化路径
新时代呼唤基层行政执法能够实现制止违法和纠正违法的目的,同时达到教
育行政相对人自觉守法的法治理想。由此,基层行政执法必须与时俱进,一方面
要关注行政执法过程中风险因素的防控,另一方面要继续加大行政执法的规范化
水平和法治化能力,从而实现社会进步与人民群众幸福感的同步提升。
1. 基层行政执法配套措施和协同机制的建设
基层行政执法体制建设是我国行政体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规范基层行政
执法的权力行使,减少行政执法权滥用的风险,需要大力推进行政执法配套措施
和协同机制的建设,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法律制度建设。随着国家行政立
法进程的加快,地方立法机构应顺应社会发展,强化地方性立法机构的主体职责,
及时进行基层行政执法规范的制订、修订,不断完善基层行政执法规范体系建设,
从而使基层行政执法的依据更加规范、合法、协调。二是公众参与措施。行政机
关应当在发现、监督、评价等环节引入公众参与行政执法,不仅可以监督行政执
法权的行使,增加法治宣传教育,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基层行政执法力量
的不足和解决问题的效果。比如,可以考虑推广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重大基层
行政执法过程中引入公众参与和专家论证,提高公众参与基层行政执法的社会效
果。三是社区协同机制。基层行政执法工作离不开社区基层的积极参与,否则执
法效果会大打折扣,还容易引发行政相对人不予配合甚至抗争的执法风险。基层
行政执法应当提前沟通和协调当地社区,取得社区居委会或农村村委会的协同,
强化居村、住宅小区等成建制的社会单位对基层治理和行政执法的衔接和配合。
2. 基层行政执法方式的转换
在我国,地方政府及其执法部门采用运动式治理方式完成任务已经成为一种
中国特色的治理机制,不能适应社会形势的发展和新时代政府服务理念的要求。
在我国大力推进数字化政府建设的今天,基层行政执法方式将发生根本性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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