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2 - 新时代行政法理论与应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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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行政法理论与应用实践
             Theory and Application Practice of Administrative Law in the New Era


             益会出现超越、争夺执法权现象,而对于某些处理难度较大的行政案件,部分行
             政机关怠于承担执法责任,不但增加行政相对人的负担甚至导致其合法权益得不

             到充分保障。随着依法治国理念的全面应用,行政机关的执法效率、执法效果也
             在不断提高,以行政许可为例,大多数行政机关都建立了综合服务窗口以方便行
             政相对人办理相关业务,极大地节省了行政相对人的时间。虽然行政机关正积极
             规范自身的行政权限,同时各部门之间也在积极寻求多部门联合执法的平衡点,

             但是还需要结合实际行政案件进一步改善。
                  3. 缺乏良好的行政执法环境
                  第一,行政机关作为权力机构,其行为应当受到上级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及
             人民群众的合法监督,有利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降低行政执法风险。但是,在

             实践中,滥用行政监督权的现象时有发生。例如,行政相对人采取恶意引导舆论
             走向、暴力抗法、集体上访等激进措施,严重阻碍了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当然对于行政相对人的不合理监督方式不能一概而论,也可能出于对行政机关处
             理措施不满、不信任而产生,这就需要行政机关在处理行政案件过程中要秉承依

             法治国理念,按照法律规定对行政相对人释法明理,逐步让行政相对人感受到公
             平正义的同时改善其对行政机关的不良印象。第二,在行政执法的过程中行政相
             对人出于不想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产生对行政执法行为的抵触情绪。行政相对人抵

             触行政执法的原因如下:一方面,由于行政相对人的法律意识淡薄,当执法行为
             与个人利益相矛盾时会导致不满情绪;另一方面,由于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过程中
             对待行政相对人态度恶劣也可能导致行政相对人的对立情绪。
                  4. 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力度不够

                  长久以来,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得不到有效的内部监督,究其原因主要有以
             下几方面:只注重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结果进行监督而对行政执法程序缺乏有效监
             督;部分监督机制只针对行政机关上下级之间的监督,使监督有名无实,导致行

             政案件的问责机制难以充分落实;部分行政机关认为行政执法的内部监督属于该
             机关的内部管理问题,导致其内部监督流程不够透明;行政机关内部出于部门整
             体利益考虑,难以进行实质监督。另外内部监督主体素质不高、独立性不强,以
             及立法和司法监督力量薄弱也是导致监督力度不够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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