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3 - 公路工程安全生产常用法条速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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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条款
期进行应急演练。
第七十条 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采取措施,
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事故现场和有关证据,
并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
部门报告。
第八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
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 1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
下罚款:
(一)使用特种设备未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的;
(二)未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或者安全技术档案不符合规定要求,或
者未依法设置使用登记标志、定期检验标志的;
(三)未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或者未
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
录的;
(四)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申报并接受检验的;
(五)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锅炉水(介)质处理的;
(六)未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的。
第八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
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 3 万元以上 30 万元以下罚款:
(一)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
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
(二)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未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
故隐患,继续使用的;
(三)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修理价值,或者达到安全技术
规范规定的其他报废条件,未依法履行报废义务,并办理使用登记证书注销手
续的。
第八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或者停产停业
整顿,处 1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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