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83 - 港口与航道工程管理与实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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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港口与航道工费用管理 ◆
图 8-3 工程计量程序
2.FIDIC 施工合同条件约定的计量程序
①工程师需要测量工程部分时,在约定时间通知承包商代表;
②承包商代表接通知后亲自或派合格代表参加,协助工程师测量,如未
参加,则工程师一方测量有效,视为准确予以认可;
③承包商代表方应提供工程师要求的任何具体材料。
(三)工程计量的依据
①合同文件。
②验收记录。
③签证的变更资料。
④设计图纸。
⑤合同约定的其他有关文件。
(四)计量对象
通常只对以下项目进行计量,并且是经监理工程师确认质量合格的项目。
①工程量清单中所列项目。
②合同文件中规定的项目。
③工程变更项目。
(五)计量方法
FIDIC 合同条件规定可以采用如下的方法。
1. 均摊法
均摊法即对工程量清单中某些项目的合同价款,按合同工期平均计量。
这种方法适用于每月均有发生的项目计量(如维护工地清洁、为工程师提供
住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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