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83 - 港口与航道工程管理与实务研究
P. 283

第八章  港口与航道工费用管理  ◆















                                        图 8-3 工程计量程序

                   2.FIDIC 施工合同条件约定的计量程序
                   ①工程师需要测量工程部分时,在约定时间通知承包商代表;
                   ②承包商代表接通知后亲自或派合格代表参加,协助工程师测量,如未

               参加,则工程师一方测量有效,视为准确予以认可;
                   ③承包商代表方应提供工程师要求的任何具体材料。
                   (三)工程计量的依据

                   ①合同文件。
                   ②验收记录。

                   ③签证的变更资料。
                   ④设计图纸。

                   ⑤合同约定的其他有关文件。
                   (四)计量对象

                   通常只对以下项目进行计量,并且是经监理工程师确认质量合格的项目。
                   ①工程量清单中所列项目。

                   ②合同文件中规定的项目。
                   ③工程变更项目。

                   (五)计量方法

                   FIDIC 合同条件规定可以采用如下的方法。
                   1. 均摊法
                   均摊法即对工程量清单中某些项目的合同价款,按合同工期平均计量。

               这种方法适用于每月均有发生的项目计量(如维护工地清洁、为工程师提供

               住处等)。

                                                                                  275
   278   279   280   281   282   283   284   285   286   287   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