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4 - 中华历史文化遗产的致用及体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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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历史文化遗产的致用及体系研究
或于室,或于祊也。祭社稷五祀百神者,以百神之功报天之德尔,故以天事鬼神,
事之至也,理之尽也。天子因生以赐姓,诸侯以字为谥,盖以尊统上、卑统下之义。
“天子因生以赐姓”,难以命于下之人,亦尊统上之道也。据玉藻,疑天子听朔
于明堂,诸侯则于太庙,就藏朔之处告祖而行。“受命祖庙,作龟祢宫”,次序
之宜。“公之士及大夫之众臣为众臣,公之卿大夫、卿大夫之室老及家邑之士为
贵臣”,上言公士,所以别士于公者也;下言室老、士,所以别士于家者也。“众
臣杖不以即位”,疑义与庶子同。适士,疑诸侯荐于天子之士及王朝爵命之通名,
盖三命方受位天子之朝,一命再命受职受服者,疑官长自辟除,未有位于王朝,
故谓之官师而已。“小事则专达”,盖得自达于其君,不俟闻于长者,礼所谓达
官者也。所谓达官之长者,得自达之长也;所谓官师者,次其长者也。然则达官
之长必三命而上者,官师则中士而再命者,庶士则一命为可知。 赐官,使臣其属也。
若卿大夫以室老士为贵臣,未赐官则不得臣其士也。祖庙未毁,教于公宫,则知
诸侯于有服族人,亦引而亲之如家人焉。“下而饮”者,不胜者自下堂而受饮也,
“其争也”,争为谦让而已。君子之射,以中为胜,不必以贯革为胜。侯以布,
鹄以革,其不贯革而坠于地者,中鹄为可知矣,此“为力不同科”之一也。“知
死而不知生,伤而不吊”。畏、压、溺可伤尤甚,故特致哀死者、不吊生者以异
之,且“如何不淑”之词无所施焉。博依,善依永而歌乐之也;杂服,杂习于制
数服近之文也。春秋大要天子之事也,故曰“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罪我者其唯春
秋乎”!“苗而不秀者”,与下“不足畏也”为一说。
解读:
(王者,帝子也;禘,乃大祭。笔者注)张载说:“礼乐规定,非天子之祭,
不能称之为大祭;这你就会明白诸侯每年缺一祭而不称大祭的内在原因。”至西
周以来,以祠为春祭,以禴为夏祭;宗庙每年有六次大的进献活动,两次宴享,
四次祭祀,共为六数也。诸侯没有大祭名分,所以只有四次祭祀活动。夏商时代
的诸侯,夏季还特地有一次集合远近祖先在宗庙举行大合祭的热烈活动。《王
制》上称说:“有春祭则不大祭(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大祭,则秋季就再不举
行祭祀活动)。”张氏感叹地说:“这些做法都不过是借王禘之名以显现不同季
节祭祀活动的数目而已!作历史记录的人不知道文字的危害,游笔于事,便有点
过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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