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 - 中职信息技术课程渗透德育核心素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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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德育教育体系研究  ◆



               能动性与差异性,选取适宜的德育方式,推广创新德育方法,有计划、有组
               织、有系统地对受教育者施加影响,内化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念,外化为

               社会预期的行为规范,控制着受教育者的发展方向,进而达到控制社会发展
               方向的目的。
                   第三,德育具有“双主体”性。德育的对象是人,不是知识,不能单纯
               地传授知识,而要始终突出人的存在、人的活动,德育“是使一定的思想政

               治内容通过适宜的方式手段为人们所接受,真正‘内化’为每个人的个体思
               想意识:并继而通过每个人的具体践行‘外化’为一定的行为方式。”现代
               德育倡导“双主体论”,即德育工作者作为教育者,是德育主体:受教育者,

               同时为自我教育者,亦是德育主体。在德育过程中,正确处理教育者主导与
               受教育者主体的辩证关系,强调教育者主体主导作用的同时,引导受教育者
               重视受教育主体人格提升,充分调动并发挥其独立性、自主性与创造性等,
               挖掘其潜能,促进受教育者在德育中的主体意识、主体能力与主体人格的发

               展,达到知、情、意、信、行,形成教育者主体与受教育者主体的和谐互动,
               形成合力,共同成长,着力使每个受教育者更好地实现自己的美好人生。
                   第四,实践活动是德育本质。杜威提出“教育即生活”,德育的本质是

               实践的,如果离开了社会生活的参与,学校也就没有了道德的目标。道德源
               于生活,源于实践。因此,德育要以实践作为出发点与归宿点,要在社会生
               活中引导受教育者用自己的眼睛去观察社会,用自己的心灵去感知社会,用
               自己的头脑思考、判断、选择和生成思想道德观念,从而不断地认识自我,

               改造自我,发展自我,通过自我教育实现受教育者思想道德素质的提升。就
               其实质而言,德育过程的本质就是实践的过程。

                   第五,德育内容是由政治教育、思想教育、道德教育、法纪教育和心理
               教育构成的一个整体性体系,以一定社会的政治准则、思想观点、道德规范、
               法纪规范和心理需求为德育教育的内容,其中政治教育是根本,思想与道德
               教育为核心,法纪与心理教育是基础。

                   第六,德育目标是“转化为受教育者个体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道德
               素质、法纪素质和心理素质”,使之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
               的社会公民,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与可靠接班人。所谓素质,究

               其本质,就是正确地认识自我、认识他人、认识自然与认识社会的一种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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