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5 - 档案管理模式理论与发展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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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档案资源开发与利用
第四,除来馆查阅档案外,利用者还可以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
式查询现行文件或档案。
本单位干部职工到档案室查阅档案,一般只需办理登记手续,即可在阅览室查阅
所需档案文件。外来人员到档案室查阅档案,须经单位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查
阅手续。
(3)查阅的有关规定
档案查阅利用既要保证利用者利用档案的基本权利,又要使国家机密、商业秘密
和个人隐私等得到合法保护,因此《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外国组织和个人利用
中国档案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都对档案利用做出了具体规定,档案馆(室)
必须依此制定档案查阅利用制度,规定档案查阅利用条件和手续,并依法开展提供档
案查阅利用服务。
3.档案外借
档案外借是为满足某些特殊的利用需求,如机关工作必须以档案原件作为证
据等,档案馆(室)暂时将档案借出馆(室)外使用的一种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
方式。
档案一般不外借,因特殊原因确需外借时,应遵循下列规定:
第一,外借档案要有严格的制度,必须经过一定的审批手续。
第二,外借档案的数量和时间要予以控制,一次外借的档案数量不宜过多、时间
不宜过长,并要对到期档案及时催还。
第三,外借档案必须办理外借手续,借出或归还时都需要认真仔细地清点检查,
逐卷(件)予以登记,并做好签收工作。
第四,档案馆档案只能由移交单位档案员办理档案外借手续,并负责做好档案的
保密和保护。
(二)档案复制
档案复制是指根据档案原件制发各种复制品。这已成为档案部门,特别是档案馆
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的一种日趋发展的方式。档案复制品,可根据利用单位的不同
需要,分为副本和摘录两种。副本,反映档案原件的所有组成部分;摘录,只选取文
件某些部分。复制方法大体可分为:手抄、打字、印刷,以及摄影、复印、仿真等。
制发档案复制品提供利用的优点显而易见,一方面,利用者不到档案馆(室)
即可获得所需要的档案材料,既方便用户,又可在同一时间内,满足较多利用者的需
要,使档案更充分地发挥作用;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档案原件的保护和流传。同时,
提供档案复制品的方式也有其局限性,其一,利用者查阅档案,总想看到原件,尤其
在用作凭证时,一般的档案复制品往往不能令人满意,因而应注意提高复制技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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