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6 - 税制改革与税收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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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制改革与税收发展研究
Research on Tax System Reform and Tax Development
三,保护政府税收和税收。由于有钱有势的纳税账户在某种程度上是受偿付能力
原则覆盖的,所以这是现金系统的一些方法,如在记录收入时。例如,税收法律
法规将纳税义务时间定义为“取得营业税免税证明之日”,而建筑业和交通运输
业增值税缴纳时间的确定时间定义为:纳税人垫付的税款。建筑工程和提供租赁
服务的付款在收到预付款之日产生纳税义务。从纳税人那里收到的预付款在会计
中被记为“预付款”和“递延项目”。税务会计采用收付实现制时,应税收入或
费用能够以现金计价的,可以不以现金方式确定。例如,纳税人从事非货币性交
换交易,从另一方取得实物资产的,以实物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和计量因
资产交换取得的收入。此外,某些在保守基础上包含在财务会计中的估计和估计
成本在税务会计中是不可接受的。因为税务会计强调以“经济行为发生”为约束
条件,以保证国家的税收收入。
综上所述,虽然税务会计是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但正确使用收银机制度是
可以达到保护国家税收收入的目的。
2.匹配原则
匹配原则是指在公司的会计核算中,应将一段时间内的收入与收入相关的成
本和费用进行比较。会计中的配比原则是基于权责发生制的:如果说权责发生制
主要是确认原则,那么配比原则主要是计量计算原则。在使用权责发生制确定收
入、成本和费用等会计要素后,再使用配比原则将特定产品或项目或部门在一段
时间内的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和费用进行比较,以揭示配比结果。
税务会计一般遵循将纳税人的收入与相关成本、费用和损失相协调的原则。
特别是在所得税核算中,在确定进项税抵扣额和企业税额时,必须遵循匹配原
则,即核对纳税人发生的当期申报和扣除的费用以及纳税人在特定税种中申报的
费用。年。可扣除费用不能提前或延迟申报。根据匹配原则,税务会计和财务会
计在内涵和实际应用结果上存在较大差异,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核算遵循审慎和不完全成本核算的原则,计提坏账准备和存货跌价准
备计入当期备抵管理成本。然而,税务会计师坚持认为,应税收入是纳税人的应
税收入和与该收入相关的实际成本和费用的结果。
第二,会计利润是权责发生制的结果,而税务会计合理运用收付实现制,不
能充分比较计算会计意义上的收入、成本和费用,应纳税所得额往往不等于会计
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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