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2 - 税制改革与税收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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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制改革与税收发展研究
Research on Tax System Reform and Tax Development
企业职工一次性从破产企业获得的安置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取得的一次性离职后补偿收入(包括经济补偿金、抚养
费和用人单位提供的其他津贴)在当地劳动者上一年度平均工资的三倍以内的
所得税豁免。超过该标准的非经常性补偿性收入,将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征收所
得税。
未计入市属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个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
条例》(以下简称《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失业保险费职工个
人当期工资薪金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确定的比例,接受并实际向特定金融机构
缴纳住房公积金、健康保险和资本保险,免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领取符合《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住房、医疗保险、原先领取的基本
保障金和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免征个人所得税。
自2008年10月9日(含)起,储蓄利息收入暂免征个人所得税。
无偿赠与户权事实。
(3)在中国居住1年以上5年以下的非中国居民纳税人减免税日本纳税人减
免税
(4)非中国居民纳税人一个纳税年度在中国境内居住时间不超过90天的减
免税
4.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地点和纳税期限
(1)预扣税款扣除
①扣缴机关:支付所得的法人或自然人为扣缴机关。
②预扣税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公司事业单位承包经营租赁所得、工资所
得、稿费所得、许可费所得、利息所得、股息、酬金、租赁所得、房地产转让所
得、临时性所得以及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的应税所得。
③代扣代缴期限:每月代扣代缴的税款必须在次月15日前缴纳国库。
(2)纳税申报
纳税申报所得项目:
①在两地或两地以上领取工资、薪金。
②取得无扣除义务的应纳税所得额,如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③分期购买计入一次性劳务费收入、作者费收入、许可费收入、不动产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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