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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制改革与税收发展研究
                    Research on Tax System Reform and Tax Development


                从私人到公司、事业单位的承包租赁形式多种多样,分配方式也各不相同,

            大致可分为以下两类。
                ①委托、承租经营公司、设施后,工商登记变更为个体工商户的。该等承
            包、租赁所得实际上属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
            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不再征收企业所得税。

                ②自然人委托或承租公司或公共机构后,如果工商登记仍为公司,无论采用
            何种分配方式,均应先按企业所得税的有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然后根据合同
            (协议)的规定,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外商投资企业从事承包、租赁业务,经营者为个人的,由经营者分享或外商
            投资企业产生的收入,也按照个人企业承包、租赁业务收入机构征收。
                (4)工作报酬所得
                工作报酬所得涉及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检验、医疗、法

            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稿件审阅、字画、雕塑、影视等工
            作的人员。及电视、录音、录像、容器制作等,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中介服
            务、经纪服务、代理服务等劳动报酬。上述收入通常属于个体经营者的兼职收入

            或个体经营收入。区分工资与薪金的一个重要标准是就业与就业之间是否存在
            联系。
                (5)稿费收入

                作者版税收入是指个人以图书、报纸杂志的形式出版、出版其作品而获得的
            收入。这里所说的作品包括文学作品、书画作品、摄影作品和其他作品。作者去
            世后从遗产继承人处获得的稿酬也应征收所得税。

                ①在报刊等单位工作或聘用的记者、编辑等专业人员,在本单位报纸杂志上
            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与其月工资收入合并计算,按工资和本单位其他人员工资
            项目在本单位报纸杂志上发表作品所得,征收所得税。
                ②出版社专业作者撰写、编辑、翻译的作品,作者以图书形式出版图书所得

            收入,按“作者版税收入”项计算缴纳。
                (6)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个人提供专利、商标、著作权、非专利技术和其他特

            许经营权的使用权而获得的收入。特许经营权包括四项主要权利:专利权、商标
            权、著作权和非专利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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