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0 - 税制改革与税收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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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制改革与税收发展研究
Research on Tax System Reform and Tax Development
通过增加支出和/或降低财政来放松财政政策,从而扩大总需求。财政收入和支
出可能而且可能会失衡。为应对不断变化的经济状况而改变支出和财政的灵活性
被称为“酌情”财政政策。
(2)发挥财政“自动稳定器”作用
在财政实践中,累进税制、失业救济金制度等制度安排也能诱发一种“自动
稳定”,当然有这种作用。原则上,从某种经济现象来看,调整后的收支具有一
定的“自动稳定”作用。这种“自动稳定机制”的有效性当然值得商榷,更何况
在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这种机制本身是不存在的。
在收入方面,主要适用累进所得税制。在这种税制下,当经济过热、出现通
货膨胀时,企业和居民收入增加,相关税率相应提高,相关税率相应降低。减税
幅度超过国民收入,可以支撑经济复苏。上述功能当然是建立在所得税,特别是
个人所得税占财政税总额很大一部分的前提下的。中国企业税目前实行的是比例
税率,而个人所得税可以忽略不计,这种影响很小,但从长远来看作为制度设计
还是有参考价值的。
至于财政支出,首先体现在转移支出(社保缴费、补贴、救助、社保支出
等)的设计上,其作用与财政完全相同。经济繁荣时,失业率下降,转移支付下
降,阻碍经济发展;相反,当经济疲软时,失业率上升,转移支出增加,支持经
济复苏。
(3)加强事业单位投入
通过投资、补贴、财政等多种措施,加快发展农业、能源、交通、邮电等公
用事业,破除经济增长“瓶颈”,支持第三产业崛起,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结构确
保国民经济稳定和快速增长的优化组合。
(4)切实保障非生产性社会公共需求
例如,为社会经济发展创造和平稳定的环境,治理污染,保护生态环境,提
高医疗卫生水平,加快文化教育、社会福利和社会制度建设,提高安全保障增长
和发展。相互促进、相互协调、相互制约一些发展中国家出现了“增长不发展”
或“增长不发展”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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