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5 - 新形势下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保护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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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环境影响评价

             制度推向了一个新的阶段。1999 年 3 月,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 2 号,公布《建

             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管理办法》,对评价单位的资质进行了规定;1999
             年 4 月,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试行)
             的通知》,公布了分类管理名录;1999 年 4 月,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执
             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1999〕107 号文件),

             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涉及的环境影响评价程序、审批及评价资格
             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这些部门行政规章成为贯彻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

             条例》、把环境影响评价推向新阶段的有力保证。
                 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还下发了《关于贯彻实施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
             的通知》,加强对国家和地方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
             使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向继续提高的阶段迈进。

                 5. 拓展阶段(2003—2014 年)
                 2002 年 10 月 28 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中华人
             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并于 2003 年 9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环境影响评价

             范畴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扩展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是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最新
             发展。
                 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依照法律的规定,初步建立环境影响评价基础数据库;
             颁布《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试行)》,明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内

             容、工作程序、指标体系及评价方法等;还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编制环境影响报
             告书的规划的具体范围(试行)》和《编制环境影响篇章或说明的规划的具体范
             围(试行)》,并经国务院批准,予以发布;制定《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

             查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 18 号)、《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管理办法》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 16 号);设立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
                 为了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提高环境影响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素质,确保环
             境影响评价质量,2004 年 2 月,原人事部、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决定在全国环

             境影响评价行业建立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对环境影响评价这门科
             学和技术及其从业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6. 高质量发展阶段(2015 年至今)
                 2014 年 4 月 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对《中
             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修订标志着环境影响评价新时代的开始;以此为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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