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7 - 新形势下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保护研究
P. 177
第六章 环保咨询及环境影响评价
观光园、山地及特定区域开发,国防军事设施、体育设施、港口、道路建设,土
石开采以及其他政令规定的项目等。韩国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项目一般为大型项
目为主,个别小型项目由于其特定的地理位置、气象条件等对环境的影响较严重
也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5. 德国环境影响评价
1990 年德国正式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德国环境影
响评价体系比较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在污染控制、改善环境方面取得了重要作用。
其环境影响评价的目的是,通过评价项目对人、动植物、土壤、文物等的影响,
增强项目与环境的相容性,指导如何进行合理规划。德国环评报告包括环境相容
性调查报告、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报告、生态景观影响报告以及项目建设对周围
动植物影响调查报告等文本组成。根据不同类型的项目确定评价的重点,具有较
强的针对性:当项目为污染类项目时,要求编制环境相容性报告;当对生态景观
产生较大影响时要求编制景观生态影响报告;当涉及动植物保护时要求进行对周
围动植物影响调查报告。德国的环评报告中没有项目的环境可行性结论,而是由
行政主管部门在综合了专家、公众及部门意见后给出环境可行性结论。
(二)国内环境影响评价现状
1. 中国环境影响评价发展历程
(1)确立阶段
20 世纪 70 年代,受国际环境影响评价发展的影响,国内学者开始关注环境
影响评价。1979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颁布,其明确要
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标志着中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正式确立。同年,北
京师范大学有关学者开展了全国首个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2)进一步发展阶段
20 世纪八九十年代,中国先后颁布了多项法律法规,对环境影响评价的程序、
范围及内容进行了规定,并进行了修订、补充和完善,对评价单位资质的使用和
管理进行了规范。至此,中国建立了相对比较规范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3)规范阶段
中国于 2002 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对中国环境影响
评价进行了规范,并将规划环评纳入到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之中。为提高评价从
业者的业务水平,确保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质量,中国于 2004 年建立注册评价工
1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