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39 - 新形势下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保护研究
P. 339

第十二章 生态恢复与生态环境保护

                 “生态环境”与“自然环境”是两个在含义上十分相近的概念,有时混用,

             但严格讲生态环境并不等同于自然环境。自然环境的外延比较广,各种天然因素
             的总体都可以说是自然环境,但只有具有一定生态关系构成的系统整体才能称为
             生态环境,即自然界一定空间内的生物与环境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制约、不断演
             变,达到动态平衡、相对稳定的统一整体,能够为人类提供生态系统服务。从这

             个意义上说,生态环境仅是自然环境的一种,二者具有包含关系。
                 广义的资源具有经济社会意义,是指一切投入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人力、

             物力和财力。随着科技的进步,资源的范畴也在不断拓展。而自然资源是指(《辞
             海》定义):天然存在的自然物,不包括人类加工制造的原料,如土地资源、水
             资源、生物资源和海洋资源等,是生产的原料来源和布局场所,是维系人类生态
             系统的相互作用的物质流。

                 根据上述概念进行梳理,可以发现诸概念彼此关系密切不可分割,区别在于
             各自的镶嵌尺度关系不同。自然环境是广义环境的一部分,地理环境是有特定位
             置的自然环境,生态环境是自然环境中具有生物与环境关系的自然环境。厘清这

             些概念是为了更好地界定当下通用的“生态环境”这一术语。“生态环境”最早
             使用是 1982 年由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科学院地理研究所所长的黄秉
             维院士在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部宪法和当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最后
             形成了宪法第二十六条: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

             公害。“生态环境”一词一直沿用至今,但国外文献中很少使用这一术语。期间
             虽有钱正英院士和陈百明研究员围绕内涵和外延进行了不同意见的辨析,但随着
             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可持续发展观的确立,生态、环境、资源问题成为全人类面

             对发展的挑战,尤其是中共十八大以来生态环境一词成为约定俗成的专有名词,
             环境保护部也更名为生态环境部。
                 国家需求和学术解析相结合的推动下,生态环境的内涵是“由生态关系组成
             的环境”的简称,这里的“生态关系”不仅仅是指生物间的关系,是指与人类发

             展密切相关的,影响人类生活和生产活动的各种自然(包括人工干预下形成的第
             二自然)力量(物质和能量)或作用的总和。其外延包括三部分:生态(环境)、

             环境(污染控制)和资源(自然资源)。这里的生态不单纯是生物之间的环境,
             而是由人类参与主导的人类复合生态系统,也就是人类的行为已经干扰了自然环
             境中的生态系统;这里的环境包括被污染了的自然和人文环境,且成为危及人类


                                                                                    327
   334   335   336   337   338   339   340   341   342   343   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