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8 - 新时期消防监督与管理模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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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消防监督与管理模式研究


            防安全治理能力和愿望,将越来越多的参与到公共消防安全治理事业中。公众对

            自身及自身所能辐射领域(如家庭和工作场所)的消防安全负责,是公共消防安
            全治理最广泛的主体。明晰多中心治理主体,旨在依靠所有公共消防安全利益相
            关者的力量,通过将所有利益相关者纳入公共消防安全多中心治理主体,充分发
            挥多中心主体的不同优势,推动传统公共消防安全治理由消防部门“单打独斗、

            孤军作战”向多元主体并存共治的治理模式转变,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以
            更加有效的公共消防安全治理成果为中国经济建设、人民安定生活保驾护航。
                (二)构建多中心治理模式

                多中心治理视野下,参与公共消防安全治理的主体之间不再是行政权力自上
            而下支配服从关系,而是强调治理的相互协同配合关系,更多的是主体间的博弈、
            协调与合作,要转变过往以政府及消防部门为主体的思维方式,树立“大消防”

            理念,建立政府、部门、单位、公民“四位一体”的消防工作责任体系,充分发
            挥多元主体力量在公共消防安全治理的积极作用,最终形成政府领导、消防主导、
            社会自治齐头并进的公共消防安全多中心治理格局。

                一是积极强化政府领导职能。从中长期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制定消防工
            作发展专项规划,明确战略目标及发展路径,将消防经费安排、城乡消防安全布
            局、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社会消防力量发展、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纳入规
            划,加大消防安全投入,扩大消防投入渠道,确保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城

            乡建设实现同步发展。同时,要逐年拆分规划纳入政府任期工作目标,定期召开
            消防工作会议进行部署,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量化分解任务,明确完成时限,
            并将消防工作成果纳入当地政府绩效考核、平安创建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中,

            确保规划的有效落实。日常工作中,各级政府应主导建立公共消防治理联席会议
            制度,及时研究具体消防工作意见,及时增建、改建或改造城市公共消防设施,
            解决消防队伍(包括专职消防队伍)器材装备、消防通信指挥系统的“欠账”问
            题等。通过长效机制和日常机制的有机结合,有效发挥政府在公共消防安全多中

            心治理中基础保障职责。
                二是要加强消防部门能力建设。多中心治理要求参与主体的多元化,但是不

            表示消防部门责任的削弱。由于社会防、灭火消防任务及应急救援等任务的体量
            非常巨大,加之消防工作的性质决定了其他非职业性力量无法胜任专职消防岗位,
            所以消防部门在公共消防安全治理中要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更加积极地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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