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9 - 新时期消防监督与管理模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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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公共消防安全治理研究


             在救援上,通过加强消防队伍执勤训练、灭火预案制定及应急救援技、战术等方

             面培训,开展业务竞赛、评比表彰等多种活动,协同作战训练和演练,有效增强
             队伍活力,提高队伍救援能力。在防火上,通过建立一支合格的、高素质的消防
             监督队伍,提升消防监督专业化能力,提高消防监督的执法水平。更为重要的是,
             在公共消防安全多中心治理格局下,消防部门还要重新定位自己,改变“指挥者”

             的身份,扮演好维系和调整多中心各个主体关系的角色,要与其他公共部门形成
             合力一起帮助社会单位解决自主治理“治什么、怎么治”的问题,要与社会单位、

             公众一起解决消防安全意识不够、自防自救能力不足的问题。
                 三是引导部门实现履职尽责。增强部门自觉履行消防工作职责的意识是形成
             部门治理合力的基本前提。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
             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推动部门将消防安全纳入监管范畴,针对部门特

             点细化量化职责权限,落实治理责任,解决部门之间消防治理工作职责不清互相
             推诿的问题;要理顺部门联动工作程序,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由牵
             头部门负主体责任,全程跟进,主动作为,与有相关部门积极沟通协调,提出意

             见并推动落实。配合部门主动跟进,密切配合,保持沟通。逐步形成消防治理工
             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同督办”的工作程序,有效推动部门联动工作的
             开展;要充分调动部门履行消防职责的积极性,将部门消防治理工作纳入部门领
             导政绩考评,部门目标考评,以明确的考评机制,严明的激励约束机制,推动部

             门间形成多中心治理合力。
                 四是要落实社会单位主体责任。社会单位是防、灭火工作的直接主体和前沿
             阵地,是公共消防安全治理直接参与主体,消防部门和其他相关公共部门虽然履

             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但在多中心治理模式下应该摒弃“保姆式”的消防监督模
             式,重点培养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意识和与之相匹配的自治能力。社会单位应
             该以着重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消防
             教育培训“四个能力”为目标,以消防安全责任制为抓手,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建

             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治理人“权责”工作机制,明确专门负
             责管理本单位消防安全事务的人员,通过明确治理人基本素质、管理职权和责任

             追究,加强检查、培训、教育等活动,参与联防检查、演练等活动,严格奖惩机制,
             倒逼社会单位由“要我抓”向“我要抓”转变,引导全员树立强烈的消防安全意
             识,切实提升“四个能力”。此外,消防中介组织、社区甚至物业管理公司等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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