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30 - 财务会计管理与统计核算 978-1-915648-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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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对应计提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在事业单位中,应当各项固定计提折旧,除
            了下列这些资产:生物、纸质文件、存档资料、古玩、摆设品以及用账目上经济
            事项存在但公允价值不确定,单位自定的金额核算出的固定资产。“累计摊销”

            科目主要是指事业单位中的无形资产计提的累积摊销需要核算。事业单位中应当
            按照无形资产的分类、项目等进行明细核算,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以名义金额
            计量的无形资产除外。
                第四,新制度中,对事业单位中有待处理的资产的核算专设了“待处理资产

            损益”科目,待处理资产的价值以及处理该项资产的最终损益都在该科目中进行
            反映。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包括资产的卖出、出让、转让、赠予、义务调出、盘点
            后的亏损、废弃、毁坏损失以及对现金、银行存款和有价证券等货币性资产的损
            失进行处理等。在该科目下还应设置相关明细科目以核算处置收入和费用等与资

            产处置相关的内容。
                第五,事业单位中,尚未完工但已发生了必要支出的设备安装工程和各种
            新建、扩建、修缮和改建等建筑物的成本,应定期计入“在建工程”以及其他相
            关科目;同时,新制度还规定事业单位基本建设投资应以国家出台的相关规定为

            准绳,进行独立建账并核算;除此之外,为准确地核算并入了基建账套的在建
            工程成本,新制度规定事业单位应在“在建工程”科目下增置“基建工程”明细
            科目。
                第六,首先,新制度中,具备以下几点条件的资产被划分为固定资产;其

            一,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其二,每件价格大于 1000 元(具有专门用途的每件
            价值大于 1500 元);其三,事业单位具有其所有权和使用权;其四,其最初的
            物质形态不随着使用年限的增加而变化。但使用一年以上的大量同类型物质,有
            些随价格不在以上标准之内,也作为固定资产处理。在新制度中,固定资产的标

            准价值有了一定的变化,有专门用途的设备其每件价格在旧制度中是 800 元,新
            制度中将其提高了 700 元;具有通用性的设备其每件价格在旧制度中是 500 元,
            而新制度中在旧制度的基础上将其又提高了 500 元,这一做法更符合当前中国的
            国情和经济发展现状;其次,新制度从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自身的特点和具体现状

            出发,在考虑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实际需求的同时,对固定资产的分类进行了重
            新的界定;最后,新制度中用“通用设备”替代了旧制度中“一般设备”;在旧
            制度的“图书”项中,增加了“档案”项;新制度中对旧制度里的“其他固定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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